又是該死的酒駕,竟然還是該死的警察~~捉老百姓時,總是一副天上正義使者下凡樣子,"執法""依法"下了班一樣,吃喝嫖賭娼,樣樣包~百姓酒駕,依法錄影,酒測,捉進去拘留!你們警察酒駕,自己同事放水,不測,不拘留警察撞死人,更是一個小過就矇過去.............今天看到電視是受害者的妻子在哭訴~心理感覺很難過~看到那記錄器畫面......更是氣憤~該死的警察,真的該判你死刑~
酒駕的真是該死....希望那兩位工人, 能早日康復...另外, 施工單位那台載著"標線施工"黃底黑字警示牌的工程車建議是不是工程車隔在施工工人的前方, 會好一些..這樣同樣有著提醒 "標線施工" 的效果, 對施工者也多了一個緩衝抵檔的作用...畢竟人命關天, 對清醒的駕駛而言, 三角槯可能就夠了...但遇到酒駕,不長眼的, 工程車起碼可以檔下直接的衝撞..
arken168 wrote:酒駕的真是該死......另外, 施工單位那台載著"標線施工"黃底黑字警示牌的工程車建議是不是工程車隔在施工工人的前方, 會好一些..(恕刪) 有同感!至少傷害到的是車子而不是生命!相關單位應該檢討一下~標準的施工程序!
越過三角錐...就應當重罰撞傷人..就應該抓去關工人所受到的傷害與事後生活的補助, 理應全由這位違規的警員承擔(應先進行財產扣押)另外酒測的部分...應該加重一級處罰,人們可以說不懂法規, 可是執法者沒有藉口了吧這一定要重罰..而且也代表該警員所屬的警局對於酒後駕車的宣導不足,還有違規闖越三角錐的部分也是要重罰連坐逞罰才能消弭各種官官相護的爛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