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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機場支線車禍直擊 轉載自 U - CAR

又是該死的酒駕,竟然還是該死的警察~~

捉老百姓時,總是一副天上正義使者下凡樣子,"執法""依法"

下了班一樣,吃喝嫖賭娼,樣樣包~

百姓酒駕,依法錄影,酒測,捉進去拘留!

你們警察酒駕,自己同事放水,不測,不拘留

警察撞死人,更是一個小過就矇過去.............

今天看到電視是受害者的妻子在哭訴~
心理感覺很難過~

看到那記錄器畫面......更是氣憤~

該死的警察,真的該判你死刑~





現在應該要改法說
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加重刑期及褫奪公權

法官太小咖了
台灣的公務人員道德真的是讓我失望透頂
又是警察,台灣的警紀很差了,難怪治安會敗壞,

不過也司空見慣了。

這種事不會是最後一次,以後還會再發生!

可憐了那兩位工人,希望能快快好轉!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出了這樣天大的事 只記過 那不如罵罵就好了
酒駕?!真的太誇張了!
還是警察?

奇怪
靜悄悄的
怎麼沒人『震怒』啊?
HermesParis wrote:
酒駕?!真的太誇張了...(恕刪)


又不是發生在台中
要震怒什麼阿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酒駕的真是該死....

希望那兩位工人, 能早日康復...

另外, 施工單位那台載著"標線施工"黃底黑字警示牌的工程車

建議是不是工程車隔在施工工人的前方, 會好一些..

這樣同樣有著提醒 "標線施工" 的效果, 對施工者也多了一個緩衝抵檔的作用...

畢竟人命關天, 對清醒的駕駛而言, 三角槯可能就夠了...
但遇到酒駕,不長眼的, 工程車起碼可以檔下直接的衝撞..


arken168 wrote:
酒駕的真是該死......另外, 施工單位那台載著"標線施工"黃底黑字警示牌的工程車

建議是不是工程車隔在施工工人的前方, 會好一些..
(恕刪)

有同感!至少傷害到的是車子而不是生命!

相關單位應該檢討一下~標準的施工程序!
他是~大園警分局草漯派出所警員邱瀚仕
應該要重判的才對
越過三角錐...就應當重罰
撞傷人..就應該抓去關
工人所受到的傷害與事後生活的補助, 理應全由這位違規的警員承擔(應先進行財產扣押)
另外酒測的部分...應該加重一級處罰,人們可以說不懂法規, 可是執法者沒有藉口了吧
這一定要重罰..而且也代表該警員所屬的警局對於酒後駕車的宣導不足,還有違規闖越三角錐的部分也是要重罰
連坐逞罰才能消弭各種官官相護的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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