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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哥~~你這樣對嗎??

吼吼吼~~ wrote:
如果有人拿這些違規當...(恕刪)


老兄你說得沒錯

這真的是很大的弊病
netspriti wrote:
剛剛下班的時候.正開...(恕刪)


開版大,
現在台灣是個「自掃門前雪」的地方,
你太正義反而會被砲唷
例如有人會問你:「難道你沒違規過嗎?」

現在台灣法規只剩下參考和挑戰之用...
netspriti wrote:
剛剛下班的時候.
正開著車回家.行經68快速道路往新竹南寮方向
卻看見這位黃牌重車的大哥
你載著你馬子很快樂的在快速道路上行使
我有幾個疑問
政府開放黃牌可以上快速道路了嗎?還是我有色盲??
當大家正努力的爭取路權的時候
你這樣做.社會觀感是怎樣??
尤其是很多人都用放大鏡在看重車族群的時候
我真不懂你駕照是怎麼考到的

我也不懂你為何不知道台68是快速公路?

我的黃牌也曾經合法騎過台68快速公路

雖然現在黃牌禁止上台68快速公路


就算他違規又關其他人什麼事?有人開休旅車撞死女友,請問關同廠牌休旅車什麼事?假設你同社區的人犯案,請問關你什麼事?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netspriti wrote:
他犯規當然不關我的事阿
只是讓大家看看黃牌在快速道路上奔馳的英姿


不關你的事情那你po上來po爽PO心酸的?

還英姿咧,一開始是誰在扯社會觀感啊...

明明就同一條船上的東西,硬要去排擠黃牌幹麻?
豆漿a wrote:
現今規範550以上才能上快速道路一定有的考量在.不然哪天您開車還是重機在快速道路上.一台小50從您身旁過去不是更傻眼嗎.


說真的,考量在哪裡?

550是當初討價還價的結果,原本交通部是把路權排氣量設定在1300(還是1000)以上,他們的理由是汽車的排氣量最小的級距就是重機能上快速道路的級距,這種考量一點專業跟常識都沒有,哪來的考量而言?講難聽一點不過就是狗官們打壓重機下的妥協結果罷了

你用50CC來舉例非常不恰當,在大多數國家50CC都不能上高速公路,一般設定都是125以上或是250以上,但是550這個級距則是全世界獨有的

原本68跟72都能夠上黃牌(那時候也只有黃牌),一直以來250以上的在快速道路上都能夠平安的行駛毫無問題,試辦那兩三年也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結果給交通部這樣一搞250~549連68跟72的權利都丟了

原本能夠安全的使用,現在變成使用會有危險?我倒是想再請問你,250~549這級距不能上的考量到底是啥?
豆漿a wrote:
現今規範550以上才能上快速道路一定有的考量在.不然哪天您開車還是重機在快速道路上.一台小50從您身旁過去不是更傻眼嗎.
...(恕刪)

這就是當初的考量... 看出來考量是啥了嗎? 就是沒有考量... 爽就好... 因為交通運輸研究所的報告中也沒有提到250~549的不適合....


紅黃牌區別CC數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1/24 00:07"

大型重型機車分成懸掛紅牌的重型機車,以及懸掛黃牌的重型機車,這樣的分法,可能許多民眾至今還不知道。

尤其,大型重型機車何以以五百五十CC劃分成屬於紅牌(五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以及屬於黃牌(五百五十CC以下、二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又何以目前紅牌重型機車可以行駛快速道路,黃牌重型機車不可以?當初劃分的著眼點在哪裡?包括交通部官員與警政署官員都表示他們並不清楚。

警政署交通組專員劉振安表示,當初交通部如何來做出劃分,他並不清楚;現在快速道路限速,最快速限是不能超過九十公里,這對於二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行車速度與穩定性來說,並不是太大問題。然而,不管如何,任何政策要做成決定,總是要有一些可以說服外界的理由。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林福山說明,原本交通部在試辦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時,並沒有區分紅牌與黃牌,只是後來法律明文規定之後,交通部就得依法辦理。他說,依據道安規則,上述兩類都屬於大型重型機車,只是經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增修,把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不過,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說明,當初王幸男在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時,是在警政署官員說服之下,同意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可以先行駛快速道路,然後兩年之後再來評估是否可以行使國道。

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表示,立委推動法案一般會先與部會官員溝通,王幸男原本也沒有做這樣劃分,可是由於考量重型機車禁止進口二、三十年,而且,國內一般汽車也沒有與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互動的經驗,所以,希望能以比較溫和,也就是採取漸進的方式來推動,也因此,最後接受警政署官員的建議,以五百五十CC劃分紅牌、黃牌兩車種。




拿50cc拿舉例也不妥... 因為沒開放此級距的也不少.. 大多都介於250~126之間~~
現在台灣還有大發的二衝程360cc的自小客呦... 也可以上高速公路~~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樓主該做的是把照片寄出去告發他
而不是發到01上給別人看

如果每位車友都能守規則加上行車記錄器
把路上看到所有違規車輛全部告發

相信世界會很清靜的
這個妹不錯優...

羨慕+1



流口水阿











1. Windows Phone程式設計師: 熟悉Windows Phone手機應用軟體開發
2. Symbian程式設計師: 熟悉Symbian手機應用
重機永遠都是對的!

錯的永遠都是別人!
http://www.plurk.com/ehau/invite
netspriti wrote:
剛剛下班的時候.正開...(恕刪)


與其爭取開放路權,我覺得先把所有駕駛再招回做交通規則再教育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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