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站長 wrote:
sepher 網友被...(恕刪)
我是沒什麼想打槍人的打算啦

只是高速公路的行車順暢還是要靠所有用路人來維持
我想如果台灣的高速公路能做到不佔用超車道
最高速限一定可以再提高個10~20km/h沒問題
(但也要養護的夠好啦XD)
或你要佔用也可以, 但後車較快就請讓道
其實我是不反對暫用(非佔用), 但主要是在讓道
像RS6 Autobahn的那隻影片大家都看過吧,
德國也是有不少人開超車道(內車道), 也許是拍攝當天車流量較大
但他們看到後面有車, 就會打方向燈在合理的且安全的狀況切回中線車道
相同的, 後車會等前車完成超車或換車道後才繼續加速,
也不會出現狂閃大燈或惡意逼車的狀況,
前車打了方向燈並準備換車道, 後車就耐心等待前車完成換車道或超車的動作
這樣才可以安全有效又有行車禮儀的使用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