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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開高速公路...

網路站長 wrote:
sepher 網友被...(恕刪)


我是沒什麼想打槍人的打算啦
只是高速公路的行車順暢還是要靠所有用路人來維持

我想如果台灣的高速公路能做到不佔用超車道
最高速限一定可以再提高個10~20km/h沒問題
(但也要養護的夠好啦XD)

或你要佔用也可以, 但後車較快就請讓道
其實我是不反對暫用(非佔用), 但主要是在讓道

像RS6 Autobahn的那隻影片大家都看過吧,
德國也是有不少人開超車道(內車道), 也許是拍攝當天車流量較大
但他們看到後面有車, 就會打方向燈在合理的且安全的狀況切回中線車道
相同的, 後車會等前車完成超車或換車道後才繼續加速,
也不會出現狂閃大燈或惡意逼車的狀況,

前車打了方向燈並準備換車道, 後車就耐心等待前車完成換車道或超車的動作

這樣才可以安全有效又有行車禮儀的使用高速公路
sepher wrote:
.在參考兩台GPS速度加3公里外加定速器。這應該是一路上不用閃警察、不用找測速照相的警告牌、不用裝測速器、不用忽快忽慢...之下,最快的行駛速度了。
確實,我不是警察,即使我有測速器,開車行駛中也不可能使用,所以只能用現有的裝備來做判斷。

我前面打了很多,其實論調很簡單,就是第八條第三款,在人人守法的前提之下,我用這種速度開車在內線道,照理說是不會再被其他後車跟上的。但是事實卻不是如此。
..(恕刪)


高速公路是大家在使用的 , 所以不能只考慮, 我的車速會不會被超速照像 , 而忘記旁邊還有其它的車子.
別人超速與否, 那是別人的事,我只注意自己會不會阻擋別人行車 ?

內線開 103 不走有什麼問題 ?
內線開 103 , 外線同樣也能開 103 , 而不會被照像取締 , 於是造成兩車併駛 .
兩車併駛非常危險 , 一旦前方有路況 , 完全沒有閃躲的空間

所以在歐洲的高速公路 , 除了內線淨空之外 , 就是要遵守內線車速一定要高於外線的原則, 速度低就要移出去.
整個高速公路才能保持車速由內向外遞減的原則 ,車流才順暢,不會擠成一團, 造成危險.

這不是競速 , 移出去就會丟臉, 完全不會, 任何車超車完都要回到外線.

德國的Autobahn也會塞車 , 小弟在Salzburg - Muenchen 的A8高速公路, 在接近 Muenchen 的路段就碰上,那時被迫開在內線一起塞了好幾公里, 但是後來接上 A99, 所有車就馬上切往外線, 一樣保持內線淨空 .

那附近是有速限 120km 的, 並不是無限速 , 大家仍然把內線淨空出來

同樣,有速限130的法國, 奧地利, 內線同樣保持淨空
小弟在法國看過 , 交警騎著重機車趕上來 , 把內線的130km "請"出來 (因為我們在中線也開130,警用機車大約150以上)
是後面有總統車隊嗎 ? 沒有, 就只是要保持內線淨空
ZephyrWu wrote:
這理論完全不對 ,兩...(恕刪)



感謝 ZephyrWu 及 joelandtw 大大的回文
這個問題小弟沒有解釋清楚的確是小弟的不對,

因為完整的解釋也是要打蠻多字的,所以想說偷懶一下,
所以沒花太大的篇幅解釋,請各位大大見諒

關於ZephyrWu大大提到的

這理論完全不對 ,兩物體在同方向等速度行進時 ,兩者之間的距離就固定保持不變
除非後方的速度高於前者 ,或是速度相同但是需要拉長彼此距離方才需要減速
這跟速度多快沒有關係 ,10km/h 的時候是這樣 200km/h 也是這樣


以"純"物理運動的觀點來說,大大說的沒有錯,的確是這個樣子,
就像 PETER 沈 大大說的一樣,如果今天高速公路是個完美的模型,
就"比較"會像軌道列車一般(如:台鐵的列車),速度與距離都是固定的,
所以台鐵的車廂在軌道上以"穩定速度"行進時,第一節車廂與最後一節的車廂速度都會是一樣的,
不論車廂數為10節或是100節。
(但是實際上當車廂數為100節時,最後一節車廂在啟動與靜止時,還是會感應到明顯的"延遲")

如果行駛在高速公路不是由人駕駛,而是都由電腦做行控的話,
那"理論上"就會像大大說的一樣,每台車的"瞬間速率"固定,安全距離也是固定,
所以第一台車與最後一台車的"瞬間速率"會是一樣的。
(當然在微調上,還是會有極小的誤差,但是可以小到忽略不計)

可是我們在高速公路上的駕駛是人,不是電腦,絕對沒辦法像電腦那麼精準,
所以不可能成為"完美的物理模型"。
這一點與 PETER 沈 大大的壅塞理論 及 CCL兄的 解釋回文都有關係,
其實兩位大大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以下是小弟的整理說明。

我們先把重點設在只看單一車道就好,
完全忽略變換車道的問題,也忽略其他可能影響的變因
然後把速度設定在以"真實速率"為主(因錶速會有誤差),
這個方式來看會比較單純一點,

第一台車的速度為100KM,第二台車由後方追上,
(如沒有追上,就會像 joelandtw 大大講的那樣,第二台車會變成路隊長)
後方的車輛陸續追上,與第一台車同樣用100KM等速行駛,
理論上這時應該就應該會像列車一樣,一台接一台,第一台與最後一台的速度是一樣的。

但是在現實道路經驗,這是不會發生的,
因為人無法用"絕對精準"的速度駕駛車輛,
會有誤差出現,可能多踩了一點油門,速度些微加快(如:101KM)
於是我們會稍微放一點油門,讓速度回到100KM,
當然也會出現油門踩不夠,讓速度些微慢一點(如:99KM)
這時我們也會多補一些油門上速度回到100KM,
這一來一往之間會耗損一些時間。

第二個變因是後方車輛與前方車輛的安全距離不可能是精準的,
安全距離只是個大概,車輛在行進中一定會稍微做一些微調,
所以說兩車之間的安全距離會是在固定範圍內
(一般法定是2秒,依時速100KM來說是55.5M,
所以一般"應該"要保持約54M~57M之間,這個數值在這裡是參考值)
但是不可能剛剛好就是一個數值。(不會剛好是55.5M)
這個微調也會耗損一些時間。

如joelandtw 大大說的,安全距離微調後速度為95KM,
雖然之後有加速到100KM,你自己的延後時間會抵銷,
但是向後延遲的時間卻補不回來,
就像後車的後車最終也會加速到100KM,
但是也只是抵銷自己的延遲時間。

如果我們兩個變因考慮在一起的話,
就會因為前車在做速度的微調,
導致後車要做速度的微調再加上安全距離的微調,
所以對後車來說,消耗的時間絕對比前車長,
加上人體視覺及運動神經傳導的速度變因,
("眼睛"看到前車微調,到"腳"需要踩放油門的時間)
會讓消耗的時間再往後延,這就是 PETER 沈 大所說的,

壅塞波浪理論 - 消耗的時間會相加並向後傳導。

這對於在車流前方的車輛來說,影響不大,
但是對於車流後方的車輛影響就很大了,

我們在這邊做個假設,
假設第二台車與第一台車的延遲時間為0.1秒,
那麼後方第11輛車的延遲時間為 0.1秒 X 10(11輛車有10個間隔) = 1秒
我們知道平均速率公式為 (總距離/總時間=平均速率)
所以以時速100KM/h行駛1公里所需的時間為:

(1KM) / (100KM/h) = 0.01h (換算成秒為36秒)

所以當距離不變的情況下,(第一台車走1KM,最後一台車也走1KM)
當你的時間多一秒,你的平均速率會變多少?

1KM / 37秒(36秒+1秒) = 0.027(KM/s) (換算為KM/h 為 97.2KM/h)

所以第11台車的平均速率絕對會比第一台車的平均速率來的慢,
(瞬間速率的算法牽涉層面較廣,所以以上計算以"平均速率"計算)

這個計算並未考慮其他變因進去,只以相對完美的物理模型假設來計算
第11台車就會比第1台車速度要慢,
如果在加上CCL大大所說的,
油門深淺、駕駛者的行為、風速方向大小、上下坡、旁邊車子切入車道...等等
所以後方車流絕對不會與第一台車一樣都是以時速100KM前進的,
這與實務經驗的道路駕駛狀況相符,
只要車流量一大,絕對會塞車。
就像 ZephyrWu 大大後來說的,
即使車頭速度高達200KM,
後方尾端速度也有可能會低於90KM的~

好~回到問題的核心,既然車流量大,後方車速一定都會減慢,
那有沒有超車道似乎好像無關緊要對吧?
反正都會塞,何必在乎哪個車道呢?

這就是問題的核心了,
高速公路最主要的設計是速度分道,
最內側車道為最快速,
中間車道為正常速度(如:100KM)
外側車道因為需要上下交流道所以速度最慢
(就是因為速度會慢,所以台灣政府才會把大車趕到外側車道,限制你不能開太快)

所以說中線道才是高速公路的主要線道,
大家都應該開在中線道才對,
因為之前CCL大大所說的速度變因
如:油門深淺、駕駛者的行為、風速方向大小、上下坡
都是可以由駕駛者微調,而讓誤差縮小的
所以開上高速公路中線道最理想的狀況是,
安全許可下開到最高速限,並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
如前車變換車道導致你與前車距離過大,要加速跟上以防阻擋後方車流,
如速度過快導致與前車距離過近,要減速以維護安全,
大家都以相同的"穩定的"速率前進,最快速也最安全,
向後方延遲的時間也會縮短,使高速公路的吞吐量加大。

以上變因唯獨變換車道比較麻煩一點,所以影響也最大
這就是為什麼超車道要保持"淨空"的原因,

剛剛說在中線道大家都會以同樣的速率前進,
所以後方車流也會變慢,如果超車道不淨空的話,
所有的車道都會變一般車道,這時前頭車就很重要了,
這種情況下唯有所有車道的領頭車速度提升,
後方車輛的速度才會得以提昇,
但是領頭車的車速還是要在安全範圍內,
總不可能每個車道的領頭車都開200KM...
就算不違法,也不是每台車的駕駛都可以有辦法開到200KM...

(這點德國就做得很好,高速公路硬體能配合的路段無速限,
要開上這種高速公路,駕駛者的技巧與觀念德國政府也會教育,
所以他們可以有無速限的高速路段)

所以說內側車道淨空就是為了要避免前頭車的車速瓶頸,
當內側車道為淨空的時候,
中線車道切到內線道"超車"的時候不會影響後方車流,
(因為內線道後方沒車"淨空")
切到內車道後,原本中線車道在你後面的車輛應加速,
替補你切入內車道後的空位,可加速後方的車流(這點很重要)
當你在內車道超車完畢後,切入中線道,會因為後方車輛要讓空位給你,
導致後方的車流減慢,
但是由於你剛剛切出來的時候,後方車流有加速,
所以現在減慢剛好抵消,因此對後方車流來說,影響不大,後方車速沒變快也沒變慢,(至少差異不大)
差在哪裡?差在你的位置換到了前面,整體車流沒有太大的影響。

這麼做有什麼好處?
1. 超車,如前方領頭車的速度未達速度上限,超車道可以是個突破速度瓶頸的出口。
2. 如果前方剛好有事故或是導致車流速度減慢的因素,你有超車道這個空間可以避開,
3. 今天有救護車或是緊急狀況車輛須快速通過車陣,也可以利用超車道這個空間,
4. 你如果在趕時間,須要比車流速度更快速的到達你要目的地,
你也有超車道這個空間可以行駛。

所以我認為正確的使用超車道觀念就是,超完車回到中線道,
因為你如果堅持不回到中線道,你會變成超車道領頭車,
如果這樣的話速度請超越速限,(至少速度要"明顯"快過中線車輛)
以防你的速度變成超車道速度瓶頸,完全失去超車道的用意。
(如不想超速,待在中線道也不會超速阿,為什麼執意要用內線道?
既然要開內車道,為何還在意超不超速?其實有些國家內車道小幅超速是不嚴格舉發的)

所以台灣的政府法規定得很奇怪...
明明超車道就是要淨空,但是又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這樣的話,超車道到最後就會變成一般車道不是嗎?

如果以這種觀點來看,政府加的但書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最主要的用意應該是不要占據超車道,超完車就回中線道,
但是又不明講"後方有車輛請讓道",才會導致01口水戰不停...

所以正確的使用超車道不只法規要規定清楚,
駕駛人的駕駛觀念也要教育,
有些人不想要跟主流車速一起前進,
所以開在超車道上,然後在超車道上又不敢超速,
為了自己要開"快一點",達到所謂的最高速限100KM,
然後讓後方車流嚴重回堵?
對你來說開內線道100KM與開中線90KM有差那麼多嗎...
為了你要多快10KM,開在超車道讓後方的車輛全部都慢10KM以上,
會不會有點太自私了?
為了自己要"快一點",犧牲所以超車道用路人的權益...
又不是每台車每個人都想要開快,想要"穩穩定速"開,
中線車道就很好用了,我也常常開中線道阿~
有什麼好丟臉的嗎?

所以你真的要超車,真的有警急狀況,或是救護車輛,
你才有資格開在超車道上,其他用途,請退出超車道,
不要再執意後方有沒有車流跟在你後面了,
本來超車道的設計就應該淨空了,
如果要做一般車道用途(定速巡航之類的),
請不要使用超車道

不是等有車輛在你後面要超車,
還要你大發慈悲的"讓出"超車道
(至於不讓的...只能譴責了...)

這是小弟的一些感想,
希望看得下去的大大就看吧~
如有錯誤也請指正^^

看不下去的大大,說聲抱歉了,
反正也是打心酸的...我也不指望你們改變你們"定速"占據超車道的心態...
不要到時有需要用到超車道的時候,也有人檔在你們前面,然後再上來01砲就好~

反正台灣的高速公路就是這樣,有沒有超車道觀念雖不能改變台灣的交通現況,
但是超車道的觀念由你我做起,慢慢的看台灣的交通會不會改善囉~

抱歉~說多了~酸~
unclefly wrote:
大型車要超車理應讓道...(恕刪)


就好比平面道路要依照燈號或指揮來行進 ,不管任何車種請在適合自己車種的超車道超車

不是你當下可合理使用的超車道卻硬要前車讓路不可 ,這就是先前提到的車道無用唯我最大理論
ZephyrWu wrote:
就好比平面道路要依照燈號或指揮來行進 ,不管任何車種請在適合自己車種的超車道超車

不是你當下可合理使用的超車道卻硬要前車讓路不可 ,這就是先前提到的車道無用唯我最大理論


小弟不才,實在看不懂您要表達的意思,
可以請您說明清楚一點嗎??
網路站長 wrote:
sepher 網友被...(恕刪)


不好意思喔,我是已經懶得回了,就像是我在第一篇說的,這是已經積非成是已久的問題。
況且我的核心價值不在口水多的網站上,反正我已經把經過高公局證實的論點已經闡述出來了,你們怎麼想就不關我的事了。所以你乖喔。
我贊成31樓的見解
內側為超車道
不管行駛速度多快
若有後車要超車
就應讓出
交通法規的規定就是這樣的規定
大家就養成習慣
對自己對急著趕路的人都好
就像電扶梯自動靠右讓出左邊
自己只是舉手之勞
換得別人的方便何樂而不為?
tsemingl wrote:
就像電扶梯自動靠右讓出左邊
自己只是舉手之勞
換得別人的方便何樂而不為?...(恕刪)


不是特意吐槽

但是捷運電扶梯靠右的明確規定,早就取消了

現在的黑社會太可怕摟....

假設...

有2台車在內線道...

後車比前車快...

前車是黑社會開的...

後車是小市民開的...

後車要超前車,但前車堅持不讓道...

後車閃了半秒不到的遠燈...

前車搖下車窗.噴子掏出來啦....



~話說,有人敢超雙B黑色車嗎,大家都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唉,一起來開龜車吧~
德國法律有規定
慢速車不得從右側超車,唯一的例外就是從外側車道匯入車流...
所以才會有理論上保持內線淨空

但是法律上的矛盾,就是內側車輛得以最高速線於內側車道行駛。以前測速照相的偵測是違法的,所以你不可能因為"知道" 前方沒有相機,就跟飆仔一起超速。今天如果路況不允許讓車,上來表達不悅還可以諒解。但是如果可以讓,但是駕駛人覺得被後方車閃燈是被打擾了,就蓄意不讓,反而會造成雙方都不愉快。

其實高速公路忽快忽慢 確實是因為前方車被超車切入車道,被迫暫時減速。
但是減速指示為了保持法定行車距離,距離拉長後會恢復原來的巡航速度。

會有 後面 n 台車比前方車 (n-1) 慢一些 不是速率變慢,而是因為這個效應要傳遞至後方 n 台車....

補充一下,台灣高速公路還有先天性因素,有彎曲,也有陡坡升降的問題。走下坡很省立沒話說,可是走上坡時,每一台車的爬坡性能與駕駛反應就有差了。差在,你會不會因為感覺到爬坡而把油門採到底?降檔(關掉 OD 檔/或以 D 檔以下的檔位爬坡?) 油耗問題不討論,不過很多人覺得沒有必要爭取這點時間,順順爬上去就好。再來,很多車況堪差的那種,高速公路爬坡對那些車子已經是很辛苦的極限了。

討論完環境因素,結論還是因為車流傳導的效應,所以爬坡道的車速變化都會影響到後方的車流。

簡單看看塞車模擬影片吧!


只能說人的眼睛->大腦->大腳 不如微電腦定速/雷射距離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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