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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是比較囂張就對了啦!


和平使者 wrote:
回去問問你父親法律用...(恕刪)

總算有人說出關鍵了
現在的人語文能力真的如此差嗎....
以前公司裡的大部份人連這個字都唸錯
不過還好公司算有規模,常常要看公文,所以教一,二次也就會分辨得與須的不同了,
不過都還是唸錯,改不過來
王昱仁 wrote:
不對喲!熟的人都會知...(恕刪)


最好開著燈埋伏啦!
我用600D寫日記
wuc0k4 wrote:
這種事不只有警察才會...(恕刪)


什麼時候變成 先勸導了= =... 不是 熄火~行照駕照 等領單嗎?

版主口口聲聲說其家父是警察人員,但言談間卻不見對警眷對警察處理事務程序的任何做為該有的作為與體諒,一昧只是批評;沒錯:警車是有違停.......不過這是權衡得失下不得不的必要之惡,依我經驗來看應該就是那棟大樓有住戶報案所以他們奉命前去處理,只能儘量停在不會妨害大家的地方難道說要讓兩位員警開車在附近找停車格停好車再去接受報案人報案嗎?那找不到停車位不就都不用處理事情了?而且員警處理事情一定是兩個人一組互相照應不可能分開,巡邏燈的電源就是受電門開關控制只有無線電是可以在電門關掉情形下正常運作,所以開著巡邏燈根本是不可能的事,畢竟沒人敢把車子發動著丟在路旁吧!基層派出所所要處理的案件很多而且越是都會區案件就越多有時根本跑不完,恨不得你有好幾個分身可以幫你;而且也沒有任何一條法規說巡邏時就一定得開巡邏燈才算執勤,或許大家很恨也很討厭我們,但就像前面可樂大說的一樣:警察裡面難免有老鼠屎在破壞,不過我想這種人每個團體都有才是,你們都希望我們執勤要把車停好,那請各位商請各位的立委諸公們修法規定我們任何情況下執勤公務一定要停好車才行,那我們一定恭敬不如從命.......所以如果以後各位大大報案如鬥毆、家暴、搶奪、...........啦里啦渣一堆事務大家報案後請多擔待畢竟停車位沒那麼容易找啦!
個人認為~
這台警車錯就錯在他的廠牌是三菱..

若是T牌的車.....
打死我都不相信王先生會把它PO出來~
虧發文者還是警眷
一點都不給警察面子
完全是不鄉愿的良好典範

警察要從自身做起
所以警察不能違規
這講得過去
那以後警察接獲報案
案發地點附近方圓2公里內沒有一處停車是不違規的
就跟報案人說你報案的地方沒有停車的地方
因為我身為警察不能違規
所以我不能去你那個地方處理事故
請你到某某地點找我報案

消防隊要救護急診病患
也跟病患說我上去接你
車子在樓下是違規
所以我不能去接你

如果警察或消防隊
真的因為怕違規被民眾偷拍而不去處理事情不去救護
損失的又是誰
雖然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啦
難道你知道你拍的照片不是在處理類似的情況

人生還是有許多灰色地帶
自己都沒辦法做到全白
有必要要求別人做到全白嗎
在01還是嘴砲回應就好,太認真回應只會讓自己爆血管。
台灣警察就是一點公權力跟威嚴都沒有
所以治安才會敗壞
壞人才敢更囂張
所以樓主你就別鬧了
c207c wrote:
台灣警察就是一點公權...(恕刪)


有啊.. 警察對年輕人都特別有你的威信 我戴全罩好像惹到他一樣 每台車不攔.. 偏偏對我招手

想撈魚是吧.. 看看能不能多張無照 前面幾個都過了 他留我下來抄證件.. 能講什麼
kevin3321 wrote:
若是T牌的車.....
打死我都不相信王先生會把它PO出來~

哈! 有可能喔
你不說我都沒想到...
王昱仁 wrote:



員警執勤公務時...(恕刪)

和平使者 wrote:
回去問問你父親法律用...(恕刪)


可請您順便問一下父親,公文中"應"、"得"二字的解釋囉。
我想聽完你就可能會了解有所差別。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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