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啥鳥話

沒人拿槍抵著你要你做,也沒人跪著要你幹這種危險的職業,
18歲以上叫作成年人,路要怎走是自己扛
為了自己,為了家庭,為了滿足慾望,為了改善生活



警察是很辛苦很偉大,但不代表其他不是警察的行業就輕鬆快樂!!!
如果覺得幹警察太辛苦不甘願,18歲的成年人應該有能力可以選擇不幹,
或上來01取取暖啦

apapaps123 wrote:
然後又有規定勤務中不能吃東西,深夜勤派出所餐廳又已經休息,所以只好亂吃
(因自助餐店已休息只剩白飯,所以常買白飯回派出所配泡麵,真不知是吃飯配泡麵還是吃泡麵配飯呀!),
三餐不定時、定量,警察也是人,肚子會餓,也會想睡,
台灣大多數行政警察,是在長期睡眠不足,又處於半肌餓的狀態服勤,
肚子餓了路上買東西就被檢舉,
檢舉的熱心人士難道認為警察都不用吃東西?不用睡覺?
還是認為檢舉了一個警察就變成了英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