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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刪刪


lion0350 wrote:
X的!現在的條子是在幹什麼!一點也不專業(不知法條),...(恕刪)


警員回答的沒錯啊~~
五十三條有後幾項嗎??

明明是自己憑空幻想有五十三條第三項
還能夠怪警察不懂法條 真是佩服佩服!!

lion0350 wrote:
入囗本來就是陷阱,警察躲在那看違規就跑出來,...(恕刪)


不就是個T字路口 紅綠燈都亮紅燈了 自己不停車的 哪裡是陷阱??
這就跟打仗一樣 明明前頭部隊都告訴前面那一大片是雷區了
你還無視警告 自己踩進去 被炸的粉身碎骨 這樣要怪誰??


lion0350 wrote:
沒閃燈,又穿的黑黑的!要開單也不光明正大,偷偷摸摸的,...(恕刪)


既然都會記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了 會翻法條 為何不去翻翻其他的法條??

依照警政署規定的"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第二條中明文規定

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下列規定:
(一)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二)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1、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2、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3、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
5、處理其他事件,必須啟用警示燈者。

看清楚 在規定中 使用警示燈與警笛都是寫"得" 而不是"應"

我想版主如此的聰明~~
法條中的 "得" 跟 "應" 的差異就不需要解釋了吧??

更何況 員警那樣哪算躲 只不過就站在路邊 看到違規車輛走出來攔而已啊
難不成要站在路中間給車撞??

這樣會有不少警察因為取締交通違規而被撞死 因公殉職 理應撫恤
我看要是要求員警站在路中間 那國庫過沒多久就空了耶~~

要說警察躲 看看其他各國的警察躲的比我們台灣更好
看看日本警察在首都高取締違規的樣子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vu_CI9mKM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96gOiHTpaY

各國都有隱匿性執法取締
這是最有效的取締手段之一

只有台灣那種隱匿性執法實在是太便民了
之前買來要在國道上以隱匿式的方式取締違規的偵防車

本來外觀都跟民車沒兩樣
就因為民眾抗議 結果竟然還是在車門邊噴上了國道警察局的字樣
那還買這些車幹什麼啊!!!

台灣警察還會立個牌子告訴你前有測速照相取締

現在不只立牌了 甚至還印書告訴大家哪裡有照相 哪裡該踩煞車減速
等於就是警察跟民眾說 我在這裡喔!!!

民眾到那些路段都會乖乖的減速
過了之後 左右看看 沒有警察了
又開始違規了

隱匿性執法的部份 我想就由有住過國外的其他朋友們來說說在國外的經驗好了~~
看看台灣警察是不是在這方面真的便民過了頭了~~~


lion0350 wrote:
刮別人鬍子前自已要先刮乾淨,...(恕刪)


這句話真的是超級贊同

不過應該是說
要砲警察不懂法條之前 自己要確定自己真的懂法條


lion0350 wrote:
這樣的方法能減少意外的發生嗎!能讓交通更好嗎?,...(恕刪)


的確 開單不一定能讓交通更好
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說 絕對會降低意外的發生

現在警察會開單的時候 每天的民眾違規還是這麼多
要是哪天政府宣布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為了節能減碳 連紅綠燈也關了

警政署不取締交通違規了 裁撤各縣市交通單位 所有交通單位的員警重新分發
民眾車禍自己塗牛屎 警察不管了

要是真有這一天 那就看看到時候馬路上會是什麼畫面
誰敢出門?

開單雖然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但是卻是能達到嚇阻交通違規的手段之一

真的要治本 想讓交通更好
有相當大的因素還是在人身上

姑且先不論台灣Rally級的路面 要是每個人不違規 不搶快 多禮讓
交通會好很多~~

所以當然會更好~~

警察在交通取締上只扮演著最基層的執行單位
覺得有交通陷阱 就該要求交通部這些主管的行政機關做修正
覺得法規不夠漂亮 就該要求用自己選票選出來民意代表去做修正或制定

應該要去檢討 修改相關法令
而不是砲警察這只能夠依法行政的執行單位
要是法令修改了 這行為不違法了

或者該路段本來不能紅燈右轉的
主管的行政機關加個右轉燈上去
他能開單嗎?


lion0350 wrote:
警察基本的品格、道德、知識都是需要要求的,...(恕刪)


駕駛人基本的觀念、道德、行為都是被要求的!
交通規則不是為了不被罰而遵守,就是只會在特定的路口,遵守規則!
又不常常遵守,時常的違規!這不是跟漠視其他人安全沒兩樣嗎,
車禍不常也發生,就沒見到哪一個違規的人被神接上去打麻將,這。。。合理嗎!
這是我覺得馬路上還是經常違規 毫無駕駛道德與良好習慣觀念的駕駛人四處亂竄 上天沒有收他上去打麻將
神明應該要正視的問題!
不要只會砲警察!自己卻!!!
pingfan2004 wrote:
現在這社會 違規的比...(恕刪)


社會上會亂,最欠缺的就是 "反省"

花時間在這邊想要取暖
為何不稍微想一下,怎樣改變路徑,就可以安全又不會被罰呢?

有種違規,就要有種扛
藉口一大堆,肩膀呢?
自己違規被開單本來就理所當然,不知道你在不爽什麼?你不違規他躲在哪裡有差嗎?趕快開一開趕快走了,還討價還價咧!
不能說警察不通人情
只能說台灣民眾實在太愛違規了
沒被抓只能說運氣好
被抓到只能說剛剛好
若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
台灣的交通也就不會那麼亂了

甲級米蟲技術士 wrote:
警員回答的沒錯啊~~...(恕刪)


+1
寫的真好
國道隱藏式三腳架
在台灣還要告訴你+上網公佈
個人因工作有緣在加拿大3年,沒看過公權力這樣低落的
樓上一堆人說的一點都沒錯
只要守法、不違規
管他警察、照相機在哪裡,不是嗎?
版大到板上來咆哮,卻說條子水準要高,違規就乖乖受罰,怪東怪西~~罰單→警察是幫你開菜單,請到監理站結帳,這樣說你懂了嗎?標題要改成~被開罰單了!唉!真希望台灣的〝駕駛〞水準能高一點!才能提升良好的社會風氣。
紅燈迴轉有時候其實OK阿 如果要等到綠燈
你會擋住後面的直行車輛 甚至排一長串
都因為你要左轉

雖然一樣算闖紅燈 但是要看當時的狀況決定
有的時候這樣反而比較好

規則是死的 但人是活的
照著規矩走 有時候反而會倒楣

遇到條子被開單 只能摸摸鼻子
自認倒楣啦

我曾經也有同學騎車載我紅燈右轉
結果後面馬上殺出一台警車(機車)
我朋友不知道 居然直接撞過來

他沒按喇叭提醒喔!!

如果你很愛你的機車
只是因為你當時的疏忽沒注意

你不會很x 吧?

其實還有很多交通的違規陷阱啦
像疏洪道就超賤的

速限50 根本就不合理 輕輕鬆鬆順順開
時速都有6 70 就這樣噴了兩千 唉
moca996t wrote:
紅燈迴轉有時候其實O...(恕刪)




拍拍手

大家都像你一樣自由心證,法律是死的

可以廢了,反正我認為怎麼樣就怎麼樣

紅燈迴轉

好死不死對向車一來,碰~~~~

自由心證不是嗎?你對向來車要注意前方狀況阿
lion0350 wrote:
X的!現在的條子是在幹什麼!一點也不專業(不知法條),也不知道自已是誰服務(說是幫監理站開),
X的!你的薪水和開單業績是監理站給你的喔!
水準太低落了吧!...(恕刪)


我只看到一個被開罰單的大頭,因為違規又不想繳大多錢

結果怪這怪那,又從頭X到尾的水準低落樓主......



這就是台灣人啊!

想不到竟然全部看完了,看來樓主取暖失敗,還更冷了些

不過我倒是希望看到的主題換成"被開罰單了!唉!真希望自己的守法水準能高一點!才能提升良好的社會風氣"

誰不希望一馬當先不要困在車陣中,除非你當大官有警察開路
所以交通號誌的設計就是要有個共通規則,大家要遵守,才不會亂成一團
闖紅燈就是錯,警察照規定開燈,就變得沒水準?難道真的要開未戴安全帽嗎?

若是大家都能夠如先進國家般的守法禮讓,相信台灣的交通應該會更好
有在歐陸(除了那幾個國家外)開過車的都知道,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後,車反而可以開的更快,反而更有效率

不過這裡是台灣,這是不可能的任務,
因為守法是看心情跟看有沒有警察...
歡迎蒞臨文森的生活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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