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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貼前檔吧!警察大人!

bruse11 wrote:
看影片警察大人也要付點責任,
晚上在車陣中行走就算是穿反光衣,還是如同自殺

警察不去處理車禍
難道大大你要去處理嗎
難道警察都喜歡在路中間閒晃自殺嗎
被撞的警察負責任的去處理車禍
還要被批這樣
心裡面不知道做何感想
樓主應該是以為肇事的大學生是開車吧
當時該名大學生應該是邊騎邊看熱鬧才會直接騎上去..
奇怪了,警察好好的在現場處理車禍,被白目撞了,還要被你這樣損,
搞不清楚狀況,還貼前擋咧,你哪隻眼睛看到?護目鏡貼前擋?還是騎士眼睛貼前擋?
又是一篇射後不哩,管理員刪一下好嗎?
Reminton steel wrote:
來晚了,不好意思呀!...(恕刪)




大家都誤會了

前檔沒中槍

中槍的是 " 貼 "

貼: 躺著也中槍!!!
真的無言啦...現在的人都在想些什麼阿

自己騎車不小心.還撞死人..那人確實很不應該.

但是跟前檔鳥事呢??.............
現在社會教育真失敗,文不對題,瞎掰瞎扯,01有人可以開個新標題"2009年01十大之最(罪)"嗎,2010年快到來,01最近出現好多"物以類聚"的人.
引述樓主給的連結:
就在這時候,近視又閃光的男大生,因為雨天視線不佳,就這樣直接撞上員警。兩個人都同時被撞飛了出去
麻煩如果該記者有出現這邊的話,把閃跟散了解一下.

把人撞飛也要不小的速度吧,真的有視線的問題,應該要慢慢騎才對呀.

回到主題,照樓主的邏輯,應該把太陽眼鏡的通通禁止販賣使用才對,不然下次會不會有人說因為太陽眼鏡太黑,所以不管白天黑夜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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