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北縣政府終於用最正確最有效率的方法來解決交通問題,有在用頭腦做事喔,
台灣人不守法無人不知,有警察在的地方才有法,
所以唯一讓人民守法的方法,就是讓人民覺得違規隨時隨地都有警察會機動取締或錄影。
進步的國家,升級的城市,也要有方法訓練優質的國民
所以雖然個人不喜歡李登輝
但我是相當感謝當年推動"排隊運動"的李登輝市長
2.觀察沒警察,小路口紅燈我一定闖,幹嘛跟自己的時間過不去,這二天就不小心闖了至少五個路口。
以後我不敢了,大家都缺錢,不違規政府也要不到錢
被取締是我違規,就乖乖付錢,誰叫我不守法
不合理,就申訴,這是基本的權利。
道路設計不良,就建議交工單位改善,跟守法或取締是二碼子事,做做善事應該的。
3.還是謝謝樓主提醒大家,馬路如虎口,雖難完全避免違規或事故,
還是要盡力守法,不然在大家都違規的叢林裡求生存
也就只能比誰比較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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