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dinke wrote:
很多人真的很奇怪 不...(恕刪)
剛才好奇去查了一下法規,沒被開單 已經算運氣不錯了

雪隧多開幾次,你大概就會知道哪些車系不能跟
看到就閃遠一點盡量避開
根據經驗
高速公路外側車道通常比內側快
一高過泰山收費站 往林口的爬坡路段是最佳範例
國人開車的觀念 確實還有進步的空間
隧道內遇到路隊長,也只能聽聽音樂 忍著點嚕
原文來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
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
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
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
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
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
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
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
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
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前三項之行為,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適用該規
定。
第一項之管制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認真就等著被關吧!LDS 請勿人身攻擊!
有次小的我上國道一號 那時候限速還是100
我開在外車道 時速100 結果後方有台大卡車
很明顯我擋路了
抱歉 檔路是很不好的 請大家要多多注意
於是我加速到130換到中間車道........................挖 這位司機大哥 您也別太強了吧
跟我一起換車道 黏這麼緊 想要逼我嗎?
於是就這樣我又開到140想說可以甩開 哇哈哈 大卡車可以開到140粘著我
這時候待誌大條了 我馬上打110(我不知道要打哪裡可以救我 天阿好緊急!!! o..O")
打到110 他們說他們不處理國到交通問題 會幫我轉達
接下來 接下來 我還是被逼了一大段路 也沒人理我
我乖乖摸摸鼻子 自己倒楣 誰叫我開在卡車通道 只開100.....
警:剛你對前車閃燈用意為何?
我:提醒他加緊速度啊!
警:就是這樣!那車開多快?
我:六五~七○!!
警:那沒問題啊!因為最低速限是六○啊!那車主打電話去報警說你逼迫!
如果是這樣回答呢??
警:剛你對前車閃燈用意為何?
我:有嗎??又這樣了唷??....阿娘喂....它每次遇到阿飄就會不正常的亂閃....尤其是烏龜阿飄~~~
........
有回答樓主的大致上分成兩種:
一是認同開慢車又不違規,安全第一....還連帶詛咒一下開快車的是要趕去投胎喔??!!
二是遇到在內線開慢車的就一肚子火....還想說要癱瘓整條高速公路來突顯這個問題(屌喔~~~)
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我猜國道警察應該也分兩派吧....樓主遇到了第一類的.....
我個人的意見:
聽說以後沒有裝ETC的車要上高速公路前要先登記.....想付現金好像還不行???
我建議:不如全國來次"高速公路駕照"資格考.....沒考過的視同無照駕駛....再加強取締加重處罰....
重點包括:正常情況下行駛內線車道需保持最高速限....(還真的有人說隧道內就無內.外車道之分喔~~~)
並且藉此篩選排除有"幽閉空間恐懼症"的潛在危險駕駛人....說不準哪天病發時,他還會選擇內.外車道喔???
這樣做看看還會不會有烏龜阿飄??.....諸位飄大請勿見怪,無不敬之意.....
到很多剛上閘道的駕駛朋友們,時速可能才只有40公里左右就急著要切入快車道,重點是這部車子的前面根本就
沒有車,為什麼要急著切進內側車道呢?小弟我已經好幾次差點就這樣發生擦撞,閃他大燈理都不理你,依然我行
我素,當高速公路是自己家的!!
還有一種就是不明原因停靠在路肩,這老兄把高速公路當成是一般道路,方向燈一打就要切入外側車道,這種情形
是非常危險的,不管怎麼樣外車道時速好歹也有60以上,你老兄要直接從時速0切入外側車道才要加速,為何不先
在路肩先行加速在行切入呢?如果版上的大大們,如果您是上述的其中之一,麻煩改變一下您的習慣,您的一時的
疏忽,可能造成家庭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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