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frog wrote:
1. 我不會亂點任...(恕刪)
1.我之所以貼上連結 , 是因為資料是從相關單位來的 , 不是我亂寫的 , 如果我不貼來源 , 可能就會有人說我亂寫 , 至於我沒將連結的內容整篇複製到文章內 , 造成閱讀上有所遺漏 , 是我個人的梳失 , 非常抱歉
2. 錯別字確實人人都會有 , 但我發表文章前會盡量再看一下,以力求準確,抓錯別字沒什麼好爽的(我對此部份沒有任何情緒性的字眼吧) , 請不要亂猜
3. 寬限值用不用是在個人 , 我也沒任何權力要前車或路上的車都這樣開 , 但很多在內線死守速限的車輛 , 經常會與中間車道的車輛並排 , 在後方閃燈希望他在將速度提升至寬限值 , 超車至中間車道的車前方 , 或至少不要並排 , 如果說開100km/h 是前車的路權 , 他可以不加速 , 那我開110km/h 也是我的路權範圍啊 ,
4. 除了利用寬限值 , 我還會看情形超速更多 , 但這都是在很安全的範圍內 , 因為我沒有辦法去賠任何一個大小車禍的損失..

5. 我車上從沒用過任何測速照相的警告裝置或設備 , 我只有剛開車的前一兩年有接過超速罰單 , 目前至少有七年以上沒有接過高速公路的超速罰單了 , 其實我很在意高速公路抓超速的照相或警察 , 因為那個對荷包實在太傷了...

6. 或許你的日子很好過 , 但對於必須為生活奔波的我來說 , 經常是趕時間的 , 有限的時間內需要做更多的事 , 才是我這個市井小民的生存價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