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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佔停車位還嗆人

小宸宇 wrote:
算車上載有幾個人,通通叫下車...(恕刪)


不會成立的舉例假設又 +1

"車上載有幾個人,通通叫下車。去佔位置
駕駛再來慢慢挑哪一個位置風水好,看的爽。"?!

這幾位水平能這麼一致真不簡單!

補充的更扯:+2
"要去台南市區親戚家,我看出發前先請親戚先去路邊車格站位一下好了。
我在台北用全力飆過去,不停休息站會比正常時間早半小時到達"
台北到台南就算飛機高鐵提早到也不會是短時間,
這應該不是數學不好,比較算是沒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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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未看~不好意思!!!
想請教肉身站在停車位上 幫忙倒車
算是肉身佔停車位嗎??

事由
好幾年前剛買車
不太會路邊停車
載著另一半開車出去
看到路邊有停車位
並停在停車位前一台車旁邊
較另一半下車幫忙指揮
由於路較窄且機車很多騎很快
打著雙黃燈 想的路口紅燈再做路邊停車的動作(1分鐘左右)

然後一台車開得很快插進來
並狂按喇叭
嚇到我另一半摔倒
我怕裡面是8+9會對我們不利
於是車位也讓了他

想請教 肉身從車下來幫忙指揮
這樣算違法或者是沒品嗎???謝謝
~~~~~~~~~~~~~~~~~~~~~~~~~~~~~~~~~~~~~~
到了現在駕駛多年了 不用別人當我指揮了
只是當年另一半被逼到摔倒...令人很深刻
NorthStar wrote:
不會成立的舉例假設...(恕刪)


打從一開始人肉佔位不合法,被開單,就被打臉了。

你還在管人家舉例合不合邏輯,

你還真不知道大家在看你能凹到什麼時後耶

我同事剛剛還問我是在看啥毀,是有什麼好笑的....

你讓我想到版上之前的E39520
小宸宇 wrote:
舉例合不合邏輯...(恕刪)

借回:"你還真不知道大家在看你能凹到什麼時後耶"
我能理解你同事,同感:"是有什麼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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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Star wrote:
台北到台南就算飛機高鐵提早到也不會是短時間


原來...只有北星哥的短叫短,別人的短都不叫短...
我們不能說三個半小時後車子就要來了,只有北星哥可以說他三分鐘後車子就來了~~

北星哥水平肯定是高的,受的教育肯定是好的,假日生活肯定是多彩多姿的...可是容忍程度怎麼那麼低啊~~我們可是要大力推廣你的人肉佔位理論了耶~~要推就推大一點啊~~互相一下嘛~~你人都看到了就讓給你~~我找下一個就好~~至於你車子何時要來~~不用在乎嘛~~

NorthStar wrote:
車上載有幾個人,通通叫下車。去佔位置
駕駛再來慢慢挑哪一個位置風水好

這幾位水平能這麼一致真不簡單!

多謝指教,請問我車在B1繞,叫車上四個人下去B2,B3,B4,B5佔位,這四個樓層各剩一個位,有車不在B1繞的直接往下樓層去的,看到我的親友團在一律不給停,我車再慢慢的去B2看風水,B3看環境,B4看鄰車,B5看離電梯近不近,在別車都不知道這四個人有關係的情況下,每個位都有"人"佔了,別車就去找下一個啊~~哪裡辦不到了呢?


ett3123 wrote:
哪裡辦不到了呢?...(恕刪)


本來太蠢的不想回應,但是又很想幫你們。

你們提的都不是辦不到,而是應該沒人願意去辦。
佔手扶梯,佔電梯,全車下去佔位,台北叫台南親戚佔位...
自己看,有沒有很...想笑又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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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Star wrote:
本來太蠢的不想回應,但是又很想幫你們。

你們提的都不是辦不到,而是應該沒人願意去辦。


廢話呀,這麼厚顏無恥的事誰想幹呀?
如你主張的人肉佔位合法的話。
什麼事都幹的出來。
誰管你定義的短長時間,我丟張椅子上去就是佔位
我插個旗也是佔位,何需人肉?何必想距離?


你要不要直接定義一下,時間距離,總不能在這邊嘴又說不出來吧?
任何規定都不能自由心證對吧。罰了300總不能說,大約罰你個350 或3500
超速多少,總不能說你大約開到170吧我猜,罰你個差不多2萬8就好

所以合法佔車位是?
車短時間會來:多久?
車在短距離附近:幾公尺、公里?

來給大家笑笑一下,哦不是,是參考一下

NorthStar wrote:
本來太蠢的不想回應,...(恕刪)


啊~~果然北星哥是聰明的~~原來不是辦不到~~

"而是應該沒人願意去辦"

為什麼呢??這樣不是很好嗎??難道大家都笨到不願去做這種利己的事??
不是吧~~正是因為這些行為自私自利,不道德,甚至可能違法,大家才不願意去做吧!!

原來人肉佔車位是聰明人才想得到的產物,真聰明啊~~
ett3123 wrote:
沒人願意去辦...(恕刪)

小宸宇 wrote:
誰想幹呀?...(恕刪)

低能舉例的"佔手扶梯,佔電梯,全車下去佔位,台北叫台南親戚佔位..."
絕對是太蠢而叫不動人去幹!

本版討論的短時間先佔,因為是幫同車友人家人趕快停好車,所以永遠會有人主動去做!而且不自私自利,不會不道德,也不違法78條或目前任何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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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Star wrote:
低能舉例的"佔手扶梯,佔電梯,全車下去佔位,台北叫台南親戚佔位..."
絕對是太蠢而叫不動人去幹!


果然北星哥聰明,這種
"幫同車友人家人趕快停好車"的聰明事,就叫得動人,我們舉例的就都很蠢都叫不動人...

話說回來,要是真的找到人到大賣場佔位(不是做不到喔~~北星哥認證辦得到),做了然後被打了或是被罰了,聰明北星哥也不會幫什麼忙就是了...

對了請定義"短時間先佔"囉~~大家才有佔位標準可參考囉~~只是真的做了要是被打了或是被罰了,聰明北星哥也不會幫什麼忙就是了...

還有,引錯言囉~~"誰想幹呀"不是我說的...但那些事我也真不想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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