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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車禍的肇事車輛影片~第三次法院開庭~有結果了


一路狂飆之Kevin wrote:
所以~被撞的機車騎的不是路肩...是慢車道...(恕刪)


感謝這位大大辛苦地找出這麼多資料來證明它不是路肩,被誤會了這麼久,這條慢車道應該會感動到哭吧~

話說回來,不管它是不是慢車道或路肩,基於防衛駕駛的原則(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旁邊留一點空間給別人,不管是對自己或是對別人都好~

也許哪天你遇到需要急煞的狀態,後車因為有這個空間可以閃躲,得以避免追撞你,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一路狂飆之Kevin wrote:
十)白虛線與白實線並列: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
    向車道,白實線側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


以上紅字部分就是這圖片那台三菱跨越的線
藍色部分跟樓主的車是沒啥相關啦~因為他是在十字路口方向盤猛轉
跟那台想找停車位的三菱比較相關(流彈打中了...)

不曉得你說跟三菱比較相關是指?

三菱要停車所以可以跨越白實線不是嗎?

更何況事發路段也沒有白虛線與白實線並列啊
Hope`& wish wrote:
不曉得你說跟三菱比較...(恕刪)


嗯~引用錯誤~抱歉~有註記了~
(就留下證據不改了...
漫步在火坑

CCL wrote:
沒錯啊, 行車記錄器...(恕刪)

CCL wrote:
沒錯啊,




行車記錄器在前檔中央靠右, 但它是固定的!!!!!!!!!!!! 視角約120度~ 以一般廣角鏡頭~~

駕駛者在駕駛座(廢話~ 拍謝), 但人的眼睛餘光... 會輸給行車記錄器的鏡頭 ??? 而且駕駛者的頭不是只能固定不動, 可以往左看, 可以往右看, 可以往左偏, 也可以往右偏....
那~~~~ 麼大一台車耶~~~




如果要說車主比行車記錄器還要慢一步看到裕隆, 那才真是奇怪~~裕隆不是無中生有的,
它本來在樓主前方左邊車道, 隨著樓主往前, 它變成在樓主左前方.

是很大一台車,但他是忽然右轉,且影片也有時間

就是只有1秒  ---->  1秒 反應時間

真是不了解,怎會有人認為 1秒時間 可以經思考

再決定如何 因應 裕隆偏過來的 處置

光"反射動作"就要 0.7秒呀

(反射動作 就是手 去摸到燙的東西,未經"大腦"手自己收回)


且你PO的照片還是行車紀錄器的,不是駕駛視野看出去的

若是駕駛視野看出去,也許只有看到裕隆車屁股,而不是”車頭”--->偏過來的車頭





如果它是正常行駛, 就會加速並往它本來的車道修正行駛, 但車速慢又閃煞車燈, 並漸漸往右偏,
樓主也沒按喇叭警示, 等它往右撇, 樓主反而急往右轉.
建議您不要再以 A 柱擋住視線來當作理由, 開車不能不注意前後左右, 更不能以 A 柱擋到視線, 就很自以為沒錯~~
或者, 您是以 A柱擋到視線, 來向您車前的機車騎士作解釋 ?


我沒有向他解釋呀~~

發生事故我一定先關心人

所以影片中我開窗後馬上問他[有沒有事?]

再來才是關心車 和 有沒有擋到他人

且,就是A柱檔住,只能看到閃過來一個影子後才看清是機車 且 偏向我

車子有A柱你知道嗎?

哇塞....你都沒有被A柱擋住的經驗呀.....



超超大,
請問有後續處理狀況嗎?
感謝分享。
一路狂飆之Kevin wrote:
第一百八十三條路面邊...(恕刪)


這篇根本是回文範本!

這樣就很清楚了,是慢車道,我前文說那是不能行車的路肩是錯的

這樣子慢車道以及路肩分別的方式又更清楚了,謝謝一路囉。


對了,針對"一般平面道路是不會有路肩"這一點,我始終查不到是否正確,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解答?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噹噹噹噹噹!))) wrote:
這樣就很清楚了,是慢車道,我前文說那是不能行車的路肩是錯的




從圖可以看出來
路肩停車格已經停滿了
被撞的機車一定是由慢車道盡頭的慢車停等區往前走

而十字路口中間也不會有甚麼路肩這種事

弄錯本來問題不大
但是機車苦主 被違規變換車道的汽車搞成這樣 已經很慘了
還有人還要找一堆錯誤的理由去栽贓給機車的話 就實在很機車 很小人



機車苦主已經很慘
可以算是個絕對受害者
算第一苦主

轎車被那台裕隆突然轉向
而去撞到機車
算第二苦主

裕隆沒有撞到, 所以沒責任?
如果某車因為要閃併排停車而肇事
併排停車那台不是一樣有事嗎?

車禍的因果關係, 我想裕隆算是前因

孤鴻海上來 wrote:
從圖可以看出來路肩停...(恕刪)



一箭穿心的是這一句→"十字路口中間也不會有甚麼路肩這種事"

倒楣的機車騎士....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孤鴻海上來 wrote:
被撞的機車一定是由慢車道盡頭的慢車停等區往前走

這段錯誤了,大大忘了休旅車嗎?

影片一開始有一台機車加速從欲靠邊的休旅車鑽過
而休旅車一直靠邊在與樓主車輛交錯時應無空間可讓機車通行
機車受害者當時不太可能是與樓主的車併行
正常判斷他是從後方切出加速通過
只是運氣差了點碰上活動路霸與反應不及的樓主
但換成自己,我若要直行便不會行駛靠右邊的路線
跟著前車直行慢慢通過或是加速從前車左側超過是更好的選擇...
通過十字路口,右側的路線是最容易有突發狀況的
行人穿越、路口停車、臨時轉彎...等等
不論是汽車機車,最好還是學會防衛性駕駛
當然...保持足夠的行車距離也是一種方式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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