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

回覆在(452)對於重機行駛國道的有疑慮 那就試辦 !


stanley_tw wrote:
喂 ~別亂改裝 ....(恕刪)


所以何謂汽車模式?
sonicswj wrote:
歐~重機都超速你眼睛...(恕刪)

有沒有超速自己心知肚明,有駕駛經驗的速度多少心中都能略知一二,你自己讓大家觀感不好還想硬拗來獲得支持?超速的人都很喜歡用別人無法舉證來當藉口
這裡面鮮少平等派,我看完覺得這樣雖然有趣,但該結束了
csshvci wrote:
如果是你該負的責任而沒負到導致壓到肉體為啥能免責?

還有...

如果有除外...就不叫"一律"...







呵呵 就是訴求壓到免責,不用負責任啊,不然您以為幾十頁網友們是在歡樂什麼呢?



蝦咪? 呵呵 除此之外,其他一律免責? 呵呵 這有什麼問題

“原規定夫妻另有約定,兩願離婚後子女之監護權由夫得之”
csshvci wrote:
那你自己都回答啦...

第一點發生了就是有責啊...

那就不是啥"一律免責"啦...

阿不就是我一開始說的嗎?= =


第一點前車問題本來就不是大家現在正在歡樂的地方啊 呵呵



"一律免責"您都沒看除外條件啊? 呵呵


再幫您google 一下國文用語

"賣場書籍類除外一律兩件免運!"

"另有規定一律平等"

"法規另有規定一律按百分之一點五計課"

臨時特別規定者一律不予疏散

法令另有規定者,應一律簽發抬頭支票

經專案簽准一律以「校聘組員/技術員

法令另有規定,一律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廢止案一律採修正案方式辦理為原則


專案報脛銓敘部核備,一律不得作正列支


呵呵呵




以下是你自己Po的~

第一條不就要負責了嗎? 你自己也認同不是? 那就不是"無條件啦"...你所謂的"除...外..."不就是"條件"嗎?

還有你自己Po的第一條打第四條的臉幹嘛?

==========================================================================================

1. 前面摔車在原車道,後車目視到摔車,當然需要保持安全車距不該壓上,壓上有責

......

4. 跟安全距離無關


Johnny_depp wrote:
第一點前車問題本來...(恕刪)
csshvci wrote:
第一條不就要負責了嗎? 你自己也認同不是? 那就不是"無條件啦"...你所謂的"除...外..."不就是"條件"嗎?

還有你自己Po的第一條打第四條的臉幹嘛?

==========================================================================================

1. 前面摔車在原車道,後車目視到摔車,當然需要保持安全車距不該壓上,壓上有責

......

4. 跟安全距離無關


您也幫幫忙,都五十幾頁了,您還沒進入狀況


偶整版都沒再說,行進間的前車摔車在原車道,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壓到要免責,

偶整版五十幾頁,都在說除上述外的其他情況,您要不要再去爬文下? 所以跟 “安全距離” 無關


文章右邊有個工具,可以搜尋作者,建議您在去看一下偶的發文,有問題偶很樂意解釋,但不是這種雞同鴨講

好嗎? 呵呵


前文所提照貼 wrote:
1. 前面摔車在原車道,後車目視到摔車,當然需要保持安全車距不該壓上,壓上有責

2. 但前面不知什麼時候摔車,可能去年或昨天,後車行駛車道未違規的狀況下,壓上免責
偶訴求的除外是日落前一小時後,雨霧天及隧道免責

3. 前車車禍後車撞上本來就有責,但車道前是一個肉體,又不是車輛,機車可能都不知飛哪去了,壓上免責,因無法目測及做出反應的的情況太多

4. 跟安全距離無關

chiayingcool wrote:
所以何謂汽車模式?...(恕刪)



不懂要講啊 ......


來 , 給你一個 URL , 不懂的東西打電話去問 , 會得到解答 .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


不客氣 .........
騎士們如果變換車道能守規矩打方向燈,
我覺得上不上國道不是重點。
可樂猴 wrote:
如果前面換成一台大卡車或警車拋錨在你行使道路上,你要怎麼選擇?

110開過去看誰比較硬,還是減速換車道?

沒保持安全距離後車撞上去
很抱歉,後車的錯
除非他是突然切入你的車道
法規多瞭解點
別再當三寶好嗎?...(恕刪)


重機上國道安不安全我想開車的人跟本不想管
"我又不騎上國道,管他安全不安全"
比較有爭議的是重機發生事故時
騎士"人"會在道路上,經過的來車如何處置?
運氣不好時剛好是隔壁經過的那台車,忽然有個人出現在你前方,如何處置?
很多時侯跟本無法處置,壓過去了都還不知道

汽車拋錨在我行使道路上,萬一我剎不住撞上頂多就財損而已
賠台車子多少錢沒有什麼爭議
撞到重機騎士的話民事刑事責任沒完沒了

且前方汽車事故大部份車輛不會"噴"出來
事故汽車體積大在遠方比較容易辨識
跟騎車事故,人會噴出來完全不一樣
就算汽車事故車子也噴出來了
如我前面說的,撞到就賠錢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前面很多人有提過曾在國道上壓到東西的經驗
連壓到床墊都有
東西一直在那邊,經過的車輛確實就是看不到
根本不是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之前就有貼新聞了
國道上屍體被經過的多台車陸續碾的支離破碎
因為跟本看不到地上有人



  • 8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