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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些網友冷血評論蘇花公路6歲童遭重機撞擊死亡看法

曉杯子 wrote:
對牛彈琴!!!基本上...(恕刪)


你這篇文字
就又會引來爭鬥了

不要一竿子打一船人
車禍~~~~難免有過分的【離奇】與【巧合】!!!

再多的討論也挽回不了小朋友的生命!!!

再多的討論也無法讓T-MAX騎士免於刑責!!!



主要還是希望大家正確的基本觀念的建立!!!!希望不要再有人重蹈覆轍~~!!

奈何?

大型重機騎士唯一的優點就是喜歡嘴巴【秋】!!!
freedomhome wrote:
不要一竿子打一船人...(恕刪)


放心好了~~~~那鍋老鼠屎....沒有粥!!!
freedomhome wrote:


別再爭了吧
這討...(恕刪)

我的想法是超速跟撞到這兩個要分開
超速歸超速,撞人歸撞人。
今天他超速這個是事實,但今天就算沒超速小孩衝出來也是會撞的。
應該要分開來探討,而且為什麼小孩一出來就是馬路?
這個道路規劃是不是也有問題,為什麼路邊沒有人行道之類的措施?
豬的老哥 wrote:
我的想法是超速跟撞到...(恕刪)


重點就在於
"為什麼要探討"

這棟樓蓋這麼高
不就因為拼命探討嗎?
探討責任有何意義?

道路是危險
但沒有必要做到容錯度那麼低
只要小孩一上去"必死"這個地步

多點同理心多點關心
放慢速度增加注意
今天這個小孩不會死

當我們駕駛交通工具的時候
有沒有把同胞的小孩
當自己的孩子看待
還是只是爭自己一個法律上的"無責"或"低責"?

是事前的減速增加注意重要
還是事後的爭責任對錯重要?

速度一直都是關鍵

大家經過這個事件之後
願不願意
速度慢一點
多增加注意一點
才是重要的

大家若還是要60.70甚至更快在這個路段
遲早
這個事情就會再發生

至於道路規劃自然大錯

油門是我們自己控制的

優良的道路規劃可以防呆
不代表
錯誤的道路規劃,我們就必須呆


至於那些說路很大很直誰不超速的人
說句不客氣的
山道狹窄彎曲
大家還不照樣超速?

我只是不想多爭鬥

超速與否, 關鍵在人心
硬體只是輔助
再優良的道路規劃
想超速的人還是會超速
freedomhome wrote:


重點就在於
"為...(恕刪)

這就是我想說的,道路的容錯率太低了。
很多地方的道路設計,容錯率都低到不行。可是只要是人在駕駛,一定會犯錯的。那為何不把馬路的容錯率提高一點呢?
這個村莊全長600公尺卻只有一個斑馬線,這也太奇怪了吧?
豬的老哥 wrote:
我的想法是超速跟撞到...
這個道路規劃是不是也有問題,為什麼路邊沒有人行道之類的措施?...(恕刪)


跟你說其實國外鄉下"到處"都是這種道路
一條馬路穿過小鎮中心 學校 (當然有慢或限速的標誌)
但是在鎮外就是可以開到90公里的高速公路

你不減速慢行 "隨時注意"可能穿越馬路的行人
撞到人 就是100%肇責
因為慢的目的就是"小心不要撞到人"
你撞到了人 就是"違反交通規則"
懂了嗎?
豬的老哥 wrote:
這就是我想說的,道路...(恕刪)


的確
這個道路規劃大錯

就像是把本來住家的無尾遊戲巷
直接搬到省道旁邊

都市還有騎樓稍減衝擊性

這裡就是毫無緩衝區

我相信
你會說出這番話

代表你是懂的
不會在這樣的錯誤設計下以高速通過

而且我相信
能拿到駕照都成年人了
這種事實大家也應該都清楚

那為什麼還要速度那麼快?

是自己能夠 "快一分鐘" 通過這個路段重要?
還是就算有小孩犯錯衝出, 能夠減少碰撞機率或就算碰撞也不致死重要?
freedomhome wrote:


的確
這個道路規...(恕刪)

我發現我在跟妳講不同的東西
我是以以後要要怎麼辦,怎麼修改去想的啦⋯⋯
而不是去探討今天騎士該負什麼責任,但我完全同意你說的。
豬的老哥 wrote:
我發現我在跟妳講不同...(恕刪)


要怎麼做

1.從今日起, 請大家減速慢行, 也去勸告家人朋友, 駕駛交通工具減速慢行增加注意
2.針對那些改動車牌者(絕對是為違規所準備), 更加用力檢舉
3.督促當地政府修改道路規劃

就看大家願不願意做了

不然今天死的是這位孩子
明日可能死的是我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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