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deApPpJj wrote:剛看到有人轉貼頻果原...(恕刪) 要COPY前先看一下內容是不是有錯,"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是不用罰的。原文如下:有錯的地方: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clarkclark wrote: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恕刪) 問題是小型車於堵塞行車狀況下,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要不要罰?有些特權車是沒有限速的,依交通處罰條例,堵塞行車就該罰,但如果不是堵塞特權車個人認為不用罰。
Speed Wick worte:什麼原因非要佔著內線不可...(恕刪) Object 252U Defender worte:我開高速都不看表速的...(恕刪) 我也不看您表速的 且您也不知我持速多少彼此彼此因此 我車也有使用 內車道權利暫借位 持內車道超車/通過更可惡的是 長時佔用內車道 行為是造成全線道堵塞的最大原因歸歸們 竟可漠視此現象b691011 worte:因為你就是造成國道塞...(恕刪) hhd7325030 worte:誰管你開多少 沒有要...(恕刪) 因為就是肉腳 想長時在內車道生烏龜"但"!
如果在內車道各個都開限速+10km/hr以上(錶速不準,不予置評,因超車而超速不在討論範圍內),根本不會有長期佔用內車道的問題,也因為佔用超車道的都覺得自己很優秀,不可能是路隊長,所以這話題每3-6個月就會發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