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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違規在先但對方肇事逃逸(已提告)

Changrr wrote:
Hi大家,我來回覆這...(恕刪)

檢察官 斥責被告!!!

那法官 有斥責檢察官吧!!

檢察官在此事 擔任的角色  你不會不清楚吧

也PO個判決書

讓大家了解一下  檢察官的大名!!!
Changrr wrote:
當天我為直行左轉車輛(機車)對方從巷子駛出(汽車),
我左轉的時候有吃到對向車道(跨線逆向)並稍微靠左(對方出來的車道),

所以對方從巷口出來我看到他之後反應急煞摔車無碰撞,當下倒在地上被機車壓住無法動彈,對方未下車查看,是有熱血民眾將我車子扶起,對方只搖下車窗問了民眾一兩句話就開車離開!
...
雖然我違規在先,但他肇逃是事實。

Changrr wrote:
Hi大家,我來回覆這個蓋超高樓的文章了
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
判決結果「不起訴」(釋憲777)

但是開庭的時候檢察官也有斥責被告已經知道有人受傷就應該下車查看,並等警察到場。
相信他以後發生車禍了就一定會等警察到場了
也感謝大家對這篇的回應
還是奉勸大家不管怎樣都不要離開現場喔!

全文符合年度金句「碧仲就輕」,錯都別人,自己不用檢討檢討嗎?

「也有」:所以樓主也被檢察官斥責了吧!
「不起訴」:所以浪費訴訟資源的樓主得到教訓了吧!

不違規就不會有這些後續,檢討自己會比檢討別人來得有用啦!
回版主~通常法官對於車禍的判決往往是依據因果關係,假如對方真沒碰撞到你而是你先違規逆向然後自摔的話,勝率頂多是50%~不過也要看法官的態度而定。再來不論官司訴訟結果如何總之就當作給自己一次經驗,即使騎車除了強制險外其他第三人責任險及駕駛人意外傷害險都要納保(一年頂多2000元上下),至少在意外發生時還有保險公司給你保障,也毋需經常漫長訴訟等待才能求償,以上提供意見,謝謝
Changrr wrote:
Hi大家,我來回覆這(恕刪)


下次再自摔要再告人嗎?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我看完前五頁就急著跳來看最後幾頁了,台灣司法還是有救的。
eeone2019 wrote:
下次再自摔要再告人嗎(恕刪)
另類碰磁?哈.........
勁揚丫德哥
喔 所以呢 那我奉勸你學會怎麼好好騎車,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好嗎 希望路上不要碰到你
還沒醒啊 先檢討自己好不好
少在那裡裝的好像勸世聖人一樣 看了真的傻眼
rstmeqft wrote:
檢察官 斥責被告!!(恕刪)


不起訴跟法官什麼關係?
你刑事訴訟法沒讀好?
Changrr wrote:
Hi大家,我來回覆這...
判決結果「不起訴」(釋憲777)

但是開庭的時候檢察官也有斥責被告已經知道有人受傷就應該下車查看,並等警察到場。

相信他以後發生車禍了就一定會等警察到場了

原文網址: 我違規在先但對方肇事逃逸(已提告) #Mobile0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882294&p=56(恕刪)


樓主講得不精確~~應該叫自摔~不叫車禍
因為2車根本沒有碰撞~有碰撞才叫車禍~
車禍就一定有責任~~而不會出現所謂檢察官的斥責~檢察官最多只能斥責一下~
根本無法給你所謂的對方任何違法的處罰
Changrr wrote:
Hi大家,我來回覆這個蓋超高樓的文章了

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

判決結果「不起訴」(釋憲777)


果真跟大家想的一樣"不起訴"

不得不稱讚樓主
被大家說的那麼慘
還是回來把結果告知大家
相信很多人發生同樣的事
不是理就是刪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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