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狀態分析 >>重機騎士 type 1 :1. 重視自己安全 , 總為家人與其他用路者著想 .2. 行車規規矩矩 , 以汽車模式駕駛 .3. 速度不是重點 , 享受重機的自由感 .重機騎士 type 2 :1. 以速度感為購買重機的出發點 .2. 道路情況順暢時 , 以汽車模式駕駛 ;道路情況擁塞時 , 以機車模式駕駛(鑽)3. 充分享受過彎壓車的快感 .極力爭取重機上國道的各位 ? 你是type 1 or 2 ?
tansywen wrote:依照你的結論那應該是...(恕刪) 如果你只會段章取意,如果你只會扭曲他人的結論,如果你只是享權力自助餐,我只能說,在此議題不論你是正方還是反方,你的論點永遠只是可悲到極點
你是那裡看不懂...如果是摔到別的車道~當然就"不是因為你沒保持安全距離所以碾過的"這種狀況你完全沒錯而碾過~我也贊成免責啊~不過嚴格說起來這算無責不是免責...但不是無條件全免責!這樣分不出來嗎?01forever wrote:你摔車只摔自己車道...(恕刪)
chiayingcool wrote:汽車模式行車都規規...(恕刪) 喂 ~別亂改裝 ......... 別人的句子 .原裝的 >>2. 行車規規矩矩 , 以汽車模式駕駛 .(意思是行車規矩 "and" 以汽車模式駕駛)山寨版 >>汽車模式行車都規規 ....(標點符號故意拿掉 , 硬要山寨亂混 , 企圖混淆視聽)
csshvci wrote:你是那裡看不懂...如果是摔到別的車道~當然就"不是因為你沒保持安全距離所以碾過的"這種狀況你完全沒錯而碾過~我也贊成免責啊~不過嚴格說起來這算無責不是免責...但不是無條件全免責!這樣分不出來嗎? 這些都好解決,不好解決的是那種既成事實的意外人已經躺在車道上不知幾分鐘或幾天幾夜,你順順開過去,可能受到主觀客觀因素無法觀測到壓上,現狀會依事故鑑定你有沒有”應注意可注意未注意”偶的訴求就是,非偶所列的那些除外條件外,所有壓上肉體的條件,全部都是”不用注意”,完全免責,沒什麼無責不無責,就是不用鑑定責任有事故鑑定,法條在,你就有可能依法被以有過失責任移送,再被判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