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扯到仇富?直行車路權?....真正是...

還好有行車紀錄器...
~~屏東大鵬灣~~尬輸贏,是合法的...


但是:在馬路上,嚴重超速...是公共危險...
狀況一:直行車,沒有嚴重超速...停住了,99%皆如此...稱一般狀況...
狀況二:直行車,沒有嚴重超速...A到了,但人小傷...
狀況三:直行車,嚴重超速...導致車毁人亡....
~~~~搞清楚,不懂....可以查一下,問一下....很難嗎?

PS:開車不是只有會踩油門而已....三十多年前,速利1.2 FR有爛葩...踩油門,也可開到150,還可以甩尾哩!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goodqoo35 wrote:
我想請那些認為這事件超速不是主因 轉彎不讓直行車的朋友看一下這影片
你可以看一下這台時速150up (我時速110) 刷過我的時候 有多短的時間就消失在我視線外
再來想 換作是你 能不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從後視鏡去判斷後車 還有對向來車的速度有多快 再決定要不要切 要不要過
甚至是超速車一開始根本就是視線範圍外
這影片是在高速公路,時速150固然超速,但此時若忽然有行人而被時速150的汽車撞上,難道也要算這台車的錯?
同理此事件BMW超速固然違規,但頂多開罰,仍是合法使用路權;反而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導致事故,完全是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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