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kyWay wrote:幫推....時間應該...(恕刪) <8/15 22:30更新>真快一個月就過去了…今天打去問分局的督察室,回覆是這案子偵查隊處理中。再問了一下,對方還沒出面說明,也還沒去做筆錄已請分局方面有新的處理情況要告知我一下。所以我的總結,"目前尚無進展"。
哎~套電影台詞:路那麼大~這麼巧,就遇到他~時間那麼多~這麼巧,就這個時間~理由那麼多~這麼巧,都是有病~需要辦案時間那麼長?這麼巧,還是需要警察???這麼巧,人都跑跑掉了!這個或然率還真的?最不巧,撞到的騎機車還有帶行車紀錄器的您!(若是後面那位好心媽媽騎士怎麼辦?)上天注定不要讓這個人逍遙法外,也讓辦案理此案的人有證據!若這樣還會被逃過!看在大家的面子,希望警察積極一點吧!給大家一個公道吧!換個標題「肇事逃逸,還需等上一個月!才能辦人!」,感覺變成警察是公親變事主,不積極辦到後面,準備民眾K~法條哥在哪裡?你的法條出來給警察復習一下吧!蘋果記者這應該很多可以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