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道路哪來的這種路肩?怎麼前面一堆在討論路肩的?有圖有真相可以看到從慢車道前頭的待轉區畫面上看到的是區分快慢車道的白實線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孤鴻海上來 wrote:平面道路哪來的這種一...(恕刪) 您只看了一半..第 183 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應該要去量一下那條白實線的寬度才對。 感覺上似乎是十公分,那又變成樓主有錯了。
超超 wrote:裕隆車號Z8-6xx...(恕刪) 這位大大,影像中你的車速真的不快,你為什麼會選擇「閃」,而不是選擇「急剎」呢?這要問你自己了,你多久沒緊急剎車了?你是否類似情況都選擇閃呢?我看影片時,那輛右轉不打燈的混球,車頭往右偏時我就下意識的要踩剎車了,結果你卻是閃?這情況通常有三種選擇:閃、剎、叭。緊急時,絕對沒空叭了啦!所以一定是閃+剎。(最緊急的選擇了)最後,那不打燈的傢伙當然也有肇責,但是....你的肇責在我看來不會比他輕多少,甚至是比較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