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哥 wrote:
如果0肇責有什麼過意不去?
你會覺得你過意不去嗎?不會嘛
如果我違停以致人繞路發生意外,我就會過意不去啊。
因為違規者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那裏擋路嘛。
如果我是停停車格跟執行公務,就不會過意不去。
汎古實業 wrote:
機車是被貨車撞死的.
不知是機車疏失還是貨車疏失,
跟違停一點關係都没有.
牽拖也不是這樣.
那裡紅線明顯是亂劃,該地停車需求很大,居然是劃紅線??擺明官逼民反.
連郵筒前都是紅線,不知道郵局用什麼方法收郵筒內的信.
7-11要如何卸貨?
快遞要如何送貨至該處?
以上檢舉魔人不會考慮,因為他們內心已偏差,跟錦衣衛類似....
紅線違停+公車停等區違停
導致公車未停在公車停等區反而停在車道上下客
起步時因本身已在車道上已影響該機車行車路線
機車以鑽車縫或是閃避方式超越公車導致與貨車擦撞後遭輾斃
您認為與違停完全無關嗎???
停車需求大也要保留行車空間
投郵筒不能用走的嗎?
7-11或快遞送貨一定要停在門口嗎?
道路標示標線規劃必然有它的考量
該處畫設停車格後必然犧牲一車道
是否能夠負荷現有車流?
再說就算劃設停車格後
在翻桌率不高的狀況下並排停車會一樣嚴重
屆時不就停到路中間了??
支持檢舉並排停車!
A辣愛怕跑 wrote:
救護車.警車.停在...(恕刪)
我沒說違停有任何理由或者說他們是對的。我也不想戰什麼。
救護車、警車執行公務時後方有戒護除了「車禍現場」外,我沒見過。
我要說的是,這個車道有可能因任何理由被佔用,你該不會說就算有人在這裡昏倒,你公車也強行碾過去靠站吧?
感覺上有點強行把這個令人難過不捨的悲劇和違停劃上等號。加深違停者的罪惡感及檢舉人的正義感。
她們是學醫的,有不可測量的未來性,可能發明抗癌藥物、醫治絕症…他們的違停,延緩人類文明數十年…都隨便說,但這樣對死者真的有尊重嗎?
我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撞上的?你能說清楚嗎?所以說,機車和貨車是在快車道上撞上的嗎?
如果是的話,你應該是不斷檢舉在快車道上的機車,讓他們絕對不敢上快車道。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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