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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一碼歸一碼
有錯被檢舉,沒什麼好說的,不然要規矩、法律 作什麼。

但是把這件事和車禍劃上等號,真的有點奇怪。
如果今天是一台救護車在執行公務,這件事也一樣會發生。
如果今天是一台車壞在路邊顧路,這件事也一樣會發生。

問題應該是,那台貨車為什麼能快成那樣?快到撞死人停不下來的速度。
說真的,我看不懂是怎麼撞上的。機車騎在快車道上?看起來好像是,一共三線道,機車道被違停佔用了,所以公車停在中間車道。機車汽車全都走在快車道上,然後車禍。這個路段車很多,應該快不起來,到底怎麼了?
he0204 wrote:
就應該去考警察,去當個執法者,..(恕刪)


又一個來亂的,當警察開錯單是會被申訴的,當個魔人多爽 ,千錯萬錯都是違規者跟判決單位的錯,會誤判算你倒霉,干魔人什麼事,我只是拍照又不是我認定開單的,阿呆才去當警察 ,此棟是檢舉魔人自爽樓,爽喔 。
違規就檢舉阿

想停車就 付停車費(罰單)

畫紅線本來就不能停車
QQ哥 wrote:
如果0肇責有什麼過意不去?
你會覺得你過意不去嗎?不會嘛


如果我違停以致人繞路發生意外,我就會過意不去啊。
因為違規者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那裏擋路嘛。


如果我是停停車格跟執行公務,就不會過意不去。


ScarleTAKE wrote:
但是把這件事和車禍劃上等號,真的有點奇怪。
如果今天是一台救護車在執行公務,這件事也一樣會發生。
如果今天是一台車壞在路邊顧路,這件事也一樣會發生。
...(恕刪)


救護車.警車.停在紅線或車道上 執行公務 後方還是必須有戒護或必要的交通疏導措施
一台車壞在路邊顧路 就必須趕緊在後方放置紅色三角牌 必要時駕駛還是要去後方疏導擁塞的交通
反觀違停車主~牠門做了些什麼?請問...

pafupafu wrote:
中山北路1段105...(恕刪)
交叉口的地方還剛好有家7-11(崑崙門市)

7-11要如何卸貨?

如果有這需求附近商家可以去申請增設短時間卸貨專用格。
而不是無視紅線違規停車。
我們都羨慕日本有整齊美觀的街景,但是我們卻不願配合政府的規劃。
日本這類卸貨宅配的,如果目的地前方不能停車。
他們會停在最近可以停車的地方。然後用籠車把附近要配送的東西集中,
然後徒步的方式一戶一戶送。
當然店家卸貨也會這麼做。
汎古實業 wrote:
機車是被貨車撞死的.
不知是機車疏失還是貨車疏失,
跟違停一點關係都没有.
牽拖也不是這樣.
那裡紅線明顯是亂劃,該地停車需求很大,居然是劃紅線??擺明官逼民反.
連郵筒前都是紅線,不知道郵局用什麼方法收郵筒內的信.
7-11要如何卸貨?
快遞要如何送貨至該處?
以上檢舉魔人不會考慮,因為他們內心已偏差,跟錦衣衛類似....




紅線違停+公車停等區違停

導致公車未停在公車停等區反而停在車道上下客

起步時因本身已在車道上已影響該機車行車路線

機車以鑽車縫或是閃避方式超越公車導致與貨車擦撞後遭輾斃

您認為與違停完全無關嗎???

停車需求大也要保留行車空間

投郵筒不能用走的嗎?

7-11或快遞送貨一定要停在門口嗎?

道路標示標線規劃必然有它的考量

該處畫設停車格後必然犧牲一車道

是否能夠負荷現有車流?

再說就算劃設停車格後

在翻桌率不高的狀況下並排停車會一樣嚴重

屆時不就停到路中間了??



支持檢舉並排停車!




違停 停的很爽
出了交通意外死亡 就趕緊溜之大吉
然後辯稱說違停頂多吃罰單 我又沒有碰到你 何需負責 是你自己未注意前方路況
各位請看看 這就是違規達人的嘴臉 哼哼

這一起車禍死亡案
不是第一起 也不會是最後一起
違停之害 已積怨許久
各位不要再包庇違停者了

今天若沒有違停
公車合法停靠
機車如為了閃公車.撇去撞貨車死亡
ok~那就真的是機車的錯了
問題是這起事故正是由於違停起於始
才造成後面的連鎖效應
違停正是罪魁禍首
不要說違停跟車禍一點關係都沒有
拜託這樓的某些人~說話請憑良心

A辣愛怕跑 wrote:
救護車.警車.停在...(恕刪)


我沒說違停有任何理由或者說他們是對的。我也不想戰什麼。
救護車、警車執行公務時後方有戒護除了「車禍現場」外,我沒見過。
我要說的是,這個車道有可能因任何理由被佔用,你該不會說就算有人在這裡昏倒,你公車也強行碾過去靠站吧?

感覺上有點強行把這個令人難過不捨的悲劇和違停劃上等號。加深違停者的罪惡感及檢舉人的正義感。
她們是學醫的,有不可測量的未來性,可能發明抗癌藥物、醫治絕症…他們的違停,延緩人類文明數十年…都隨便說,但這樣對死者真的有尊重嗎?

我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撞上的?你能說清楚嗎?所以說,機車和貨車是在快車道上撞上的嗎?
如果是的話,你應該是不斷檢舉在快車道上的機車,讓他們絕對不敢上快車道。才是根本之道。
ScarleTAKE wrote:
如果是的話,你應該是不斷檢舉在快車道上的機車,讓他們絕對不敢上快車道。才是根本之道。...(恕刪)



我之前就說過了
違停起於始
要負最大的責任
違停逼迫後面眾多車輛去跨越到快車道
我檢舉也是檢舉違停~不可能會去檢舉因為閃違停而去跨到快車道的機車
事情的癥結點.誰才是罪魁禍首~請您自己要會分辨
至於執行公務的車輛~後方要不要戒護管理交通
你沒看過不代表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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