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10 wrote:我說的是快速公路,不是國三甲血流成河是當初開放前反對派的聲音事實卻是重機死亡事件最少的道路10年一個A1,這不具代表性,什麼才叫代表性?.(恕刪) 魚目混珠?還是想暗渡陳倉?你敢大聲的說10年來只有一位重機騎士在快速公路死亡嗎?你敢大聲的說嗎?你敢大聲的說嗎?你敢大聲的說嗎?大重只有一件A1事故,必然是自己撞死或摔死其它例如擦撞車禍造成摔死、或摔車後被汽車碾死、或......的A1(主要肇責)全部都被倒霉的汽車承擔啦,這就是汽車駕駛們怕重機上國道的主因台灣的恐龍法律偏向死者為大得了便宜還賣乖勒,整天拿A1事故來說嘴,重機要是能在快速公路撞死汽車乘客,那機率比被雷劈到還低吧
could5566 wrote:魚目混珠?還是想暗...(恕刪) 在高速公路上重機的確不容易撞死汽車乘客或行人,因為汽車或遊覽車都是把乘客一起帶去死,前不久的遊覽車一次30幾位乘客啊~所以其實重機不能上國道是因為司法的問題,司法的問題跟重機路權有什麼關係?如果司法的問題是現在進行式,那你怎麼敢開車上國道呢?不過話說回來,重機在封閉道路的A1A2肇事率本來就偏低,所有的數據都指向這裡,如果你還是不相信那也沒辦法,除非大家認為重機一定要零事故才能上國道,真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啊。
could5566 wrote:魚目混珠?還是想暗...(恕刪) 別激動,不是我說的警政署說的警政署說的警政署說的打三次讓你看清楚一點警政署統計2008年到去年8月,550c.c.以上大型重機在各級道路發生的A1類事故(24小時內有人死亡)就有62件,共63死、11傷,其中1件發生在快速公路;在各級道路發生A2類事故(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則有1822件,其中30件發生於快速公路,造成35人受傷。警政署你在大聲什麼啦A1的那個是自摔沒錯那請問有其他A1嗎? 有的話請拿出證據不然我就當你是在魚目混珠囉
全部都被倒霉的汽車承擔啦???哈哈哈~那現在在國道上車子撞車子的車禍也是倒楣的汽車承擔不是? XD要斷定倒不倒楣~要看汽車是否真的沒肇責~如果真的有責任而承擔責任又怎麼算倒楣?再者...國三甲這個國道開放這麼久了~有那台倒楣的汽車承擔了他不應該負得責了呢?願聞其詳~想聽高見~could5566 wrote:魚目混珠?還是想暗...(恕刪)
MT-10 wrote:別激動,不是我說的...(恕刪) 哇!新聞怎麼只貼一半的?警政署統計的是重機a1事故,那因汽車a1造成的重機死亡數呢?國內重機分為普通重機(50~250c.c.)與大型重機(250c.c.以上)兩類,其中大型重機包含黃牌與紅牌,2012年11月起開放行駛快速公路,行駛規定比照小型汽車。交通部統計2012年大型重機肇事率,平均每10萬輛死亡人數為19人,2013年為17.7人,前年23.9人,去年36人,死者都是男性,以25~34歲佔38.9%最高,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等。另警政署統計2008年到去年8月,550c.c.以上大型重機在各級道路發生的A1類事故(24小時內有人死亡)就有62件,共63死、11傷,其中1件發生在快速公路;在各級道路發生A2類事故(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則有1822件,其中30件發生於快速公路,造成35人受傷。台北市交通大隊指出,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的車禍案件,多數是因重機擦撞自小客車或護欄,也有因車速過快自摔釀成的車禍;北市最嚴重案例是2008年2月,一名黃姓重機技師與同事分騎重機上環東大道試車,疑因車速過快,過彎道時不慎撞上路邊護欄,黃男從20公尺高的橋面摔落地上,頸椎斷裂死亡。行駛路肩亂換車道對此,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大型重機雖比照自小客車行車規則,仍有許多重機騎士未依規定行駛,最常見違規為行駛路肩,其次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許多用路人會提供行車紀錄器向警方檢舉,警方獲報便依法開罰。公路總局回應,將檢討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的安全維護,政策仍維持現狀。借用樓下的圖來打臉,單單重機的a1數就85件了您還想魚目混珠說您的62件a1事故含汽車造成的a1嗎?
csshvci wrote:全部都被倒霉的汽車...(恕刪) 造成重機騎士死亡當然倒霉,難道要放鞭炮慶祝?如果今天跟他發生交通事故的不是重機,而是汽車,就有極大的機率不會造成嚴重的死亡車禍,就一般車禍的財損而已肉包鐵要上來高速道路玩命,風險居然要其它汽車駕駛人共同承擔,真是好樣的,爽到你甘苦到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