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怕被你打臉啦
NorthStar wrote:
大家假日都不出去走...(恕刪)
NorthStar wrote:
大家假日都不出去走走...(恕刪)
Katong wrote:
照你這樣講,爆料公社哪一個影片符合你的 "比例原則"?
有哪個被po上網,引起社會廣大迴響的影片是強姦,殺人與放火的?
你的 "比例原則"只在你自己的家裡有效.
出了自家大門之前,還是把你的比例原則留在家裡要適當一些.
社會大眾行事參考的是普世價值,多數人的觀點,
而不是你個人的 "比例原則".
看看本版所有留言,樓主所作所為,是否符合普世價值,多數人是否支持,不辯自明.
罰300的小違規不應該po特寫照?
佔位者有被罰到嗎? 沒有啊!
警方到場前,他已經離開了.
爆料公社一大堆影片,插隊的,爆粗口的,放小孩作亂的,倚強凌弱,公車/火車一人佔兩個位子,...
一大堆脫序行為連罰金也沒有,根本無法可罰,或者是極難舉證
照你的標準 ,全該下架喔?
這些法律無法管到的脫序行為,以社會輿論力量加以施壓與制衡,
天公地道,合情/合理,也合法.
警察與法律無法24hr出現在台灣任何角落,
許多脫序行為也無法可罰,或者是極難舉證,
沒有道德自律者,視他人權益如無物者,被po上網也是剛好而已.
你以為隨便上網,先po先贏嗎?
沒有正當性,沒有違反普世價值的脫序行為,
新聞也不會轉播,鄉民也不會支持.
上網發文者,被社會公眾打臉者,所在多有.
許多把他人po上網傻蛋,自己反而落得被輿論狂轟,與起底.
WOWO88 wrote:
你那理看到 這案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