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hvci wrote:
簡單問一句~
前面摔車了...
但是如果你有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是來得及煞停不碾過的~
卻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導致機車騎士被碾過了~
這種情況下為什麼你可以無條件免責?
那前車換成車子不是機車~你一樣的行為撞上了~該不該免責?
你可以先去查查安全距離是幹嘛用的吧~
再來...你壓床殿又代表啥?說不定是你本身的問題囉
很簡單啊
1. 前面摔車在原車道,後車目視到摔車,當然需要保持安全車距不該壓上,壓上有責
2. 但前面不知什麼時候摔車,可能去年或昨天,後車行駛車道未違規的狀況下,壓上免責
偶訴求的除外是日落前一小時後,雨霧天及隧道免責
3. 前車車禍後車撞上本來就有責,但車道前是一個肉體,又不是車輛,機車可能都不知飛哪去了,壓上免責,因無法目測及做出反應的的情況太多
4. 跟安全距離無關
5. 壓床墊跟壓肉體一樣,偶壓過床墊,怎麼沒人跟我要求負責? 如果壓床墊免責,那壓肉體該同樣免責
重機騎士真的還怕被壓,那偶建議規定服裝規範像阿諾電影 The Running Man 的機車騎士一樣穿電燈泡服裝,閃閃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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