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 wrote:我比較想知道怎麼從內...(恕刪) 就不要跟數學不好的人生氣了,假設三台車都110速度都一樣,在內車道除了超速和減速低於最高速限,就只能走到終點才能下.因為你要加速或減速到比旁車道同速度車輛,要拉出安全距離才能變換車道,一定會超速,或低於最高速限,不然切過去旁車道,一定會沒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這麼簡單的數學都不會,別說開車多厲害,只是一個路上移動的路障而已.
最近,遇到一台滿有趣的龜車,在彰化系統附近為了他,我可是想盡了辦法,閃燈、按喇叭都不理,我想一定是我有跟他保持安全距離,所以他應該覺得我是"神經病!離那麼遠閃燈、按喇叭,白癡喔!"我只好等到中間車道沒車才切出去,後來,他在快車道,我在中間車道,開著定速100與他並行。第一個問題:現在是誰違規?然後,過五權路交流道,快到彩虹橋得時候,他準備要下中港交流道。第二個問題:誰不遵守交通規定?於是,他加速想從快車道切至交流道,與此同時,我突然想到有緊急的報價要處理,於是按了幾下定速,提高至110,竟然還是與他平行耶,他的方向燈從頭到尾的在跟我平行的快車道閃呀閃,我想:他要下交流道勢必要減速,否則他就違反了交流道限速40的規定了,為了不害他違規,而高速公路速限110,加上十次車禍九次快,我怎麼敢再加速呢?沒想到他晃呀晃的想不保持安全距離、逼車般的切過來,但我怎麼可以任意變換車道呢?所以我只好再按幾下定速減到100,沒辦法,性命比報價重要,怎知他同時也減速,又繼續平行了,最後他加速一路超速+任意變換車道+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往外切,還是過了中港交流道,停在路肩準備倒車+跨越槽化線下交流道。第三個問題:"規車"難道是"連續違規的車"?總結:我想只有需要文盲當家教補習中文的神腦才會想出"規車"這個名詞,不過沒辦法,如果真是這樣低水準,自創可笑的名詞也是可以預見的。內側車道保持安全距離前方龜車會理你的機率小於樂透頭獎,拿著雞毛當令箭肆無忌憚的在內側自HIGH,他前方沒車,當然可以開在內側呀!35歲累積三、四十萬里程數不算多,但罰單也只有收過一張"綠燈左轉",還是在沒車沒人彰化漢寶。再慢慢龜呀,我可以只一台車、沒有任何違規的讓你下不了你要下的交流道!或者讓你被後方閃燈、按喇叭到瘋,反正我定速,連油門都不用踩,看路顧煞車就好,況且左方車要比右方車快,就算有流氓要開槍,選的也是你,不是在中間車道遵守交通規則的我。R.I.P.
putin456 wrote:想盡了辦法,...他在快車道,我在中間車道,開著定速100與他並行...最後他加速一路超速+任意變換車道+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往外切,還是過了中港交流道,停在路肩準備倒車+跨越槽化線下交流道...(恕刪) 哈.....我不得不說你的手法..比起一些暴力回嗆的還溫和一點..雖然龜車智商不見得懂你用意...我也不建議你持續這樣有點危險的做下去..畢竟安全還是要第一...加油...
putin456 wrote:我可以只一台車、沒有任何違規的讓你下不了你要下的交流道!或者讓你被後方閃燈、按喇叭到瘋,反正我定速,連油門都不用踩,看路顧煞車就好,況且左方車要比右方車快,就算有流氓要開槍,選的也是你,不是在中間車道遵守交通規則的我。...(恕刪) 違規占用內車道必要條件之一是"長時間行駛於"以中線車與內線車同時以最高限速並行的狀況下,內線車欲下交流道,可以短時間減速跟中線上的車分開之後,然後進行變換車道,這時候未保持最高限速沒有違規,因為內線車已經是要變換車道,非長時間未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車道,若你是惡意阻擋,你就不只違規了,你是違法囉
putin456 wrote:最近,遇到一台滿有...(恕刪)在彰化系統附近為了他,..............然後,過五權路交流道,快到彩虹橋得時候,他準備要下中港交流道。 sam0936 wrote:違規占用內車道必要條件之一是"長時間行駛於" 彰化系統 到 中港交流道算 長時間 還是 短時間 ?
Dwing wrote:彰化系統 到 中港交流道算 長時間 還是 短時間 ?...(恕刪) 那段時間只要保持最高限速行駛,就不構成占用,等到要下交流道時,為了回到中線,當然就可以減速,此短時間於內車道放慢速度只是為了切換到中線,也不構成占用如有疑問歡迎向高公局查詢
sam0936 wrote:等到要下交流道時,為了回到中線,當然就可以減速,此短時間於內車道放慢速度只是為了切換到中線,也不構成占用 當車速放慢,後後後方來車切入中線, 中線有更多車通過. 就繼續減速吧~ 變換車道要加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