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_VGA wrote:
晚上在高速高路上遇到非常惡劣的人
小弟行駛105公里..忽然一台車在我後方一直開遠光燈
接下來更是惡性超車,差點撞上我的車
不顧他人安全
之前先下架是因為還沒遮對方車牌
小弟補充說明一下
這台車在我看到的時間點內都是開遠光燈,超過我車後,也是開遠燈
當時中線有其他速度更慢的車,我要變換車道也很危險
對方車速真的很快,快到在內線猛煞車,我也很討厭高速公路龜車的,但這種飆法太誇張了
因是1高頭份段...限速100(要請問時速要開多少才不會被砲?法規內小弟一定配合)
如果限速是140km,我會開140~150km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六條
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時速:一百 最小距離(公尺)五十
第八條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第九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車輛夜間行車時未使用燈光,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仍使用遠光燈。
你貼的影片
Benz 千錯萬錯(開遠燈、後霧燈)
都比不上
Audi 占用內側車道
真的有那麼難懂嗎?拜託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我好心告訴你一次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完車請回到中線
以下附上
交通部公益宣導短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可不可以每天上國道前看一次,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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