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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差點被計程車故意衝撞(內文更新)

vicence wrote:
自己錄的,當然只看到別人的錯

引爆點應該在
最後那幾段樓主快速變換快車道時,沒仔細看後照鏡應該也沒打方向燈,差點擦到想從左後側超車的計程車

不然,計程車上有乘客,誰會無聊搞這種飛機?

可惜,計程車沒有錄影設備而已。

有因必有果。


誰說依限速就可占用快車道?
麻煩重考駕照....

又來一個硬凹的鬼打牆
vicence wrote:
自己錄的,當然只看到別人的錯

引爆點應該在
最後那幾段樓主快速變換快車道時,沒仔細看後照鏡應該也沒打方向燈,差點擦到想從左後側超車的計程車

不然,計程車上有乘客,誰會無聊搞這種飛機?

可惜,計程車沒有錄影設備而已。

有因必有果。


誰說依限速就可占用快車道?
麻煩重考駕照....

這座牆好厚喔!!不知道鬼要打幾次牆,牆才會倒....

警察叔叔幫個忙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4/8/267wu.html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vicence wrote:
誰說依限速就可占用快車道?
麻煩重考駕照

既然是依速限行駛何來占用之說?
市區道路非高速公路,
不要把超車道使用觀念無限上綱,
麻煩法規多唸唸~
看很多人說樓主占用快車道
話說我騎車上下班
還沒哪台車看我比較快會讓開讓我過的..
althewind wrote:
既然是依速限行駛何來...(恕刪)


下次考照時請查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二項

vicence wrote:


下次考照時請查閱...(恕刪)


幫你貼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我以為紅字部份是有相關的,不知樓主是騎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哪個上面?
而且依這條,我看小黃會罰死吧
ett3123 wrote:
幫你貼汽車行駛於高速...(恕刪)


那個鬼擋牆的撞到牆了吧
計程車司機真的很恐怖
上次開在信義區紐約紐約外面,一台WISH小黃想要靠右看有沒有客人,但是突然又往左轉出來,整個馬路好像她的一樣也不打方向燈,結果按他一下喇叭,沒想到整台停下來檔我路,然後等我繞過去開窗戶狂叫" 叭屁啊 XXXXX(消音 ) ,這樣就算了,她還一路貼著我車尾按喇叭,路人都在看他都無所謂.............................
台灣小黃 = 他叭你可以 但是你叭他 大錯特錯..............................

vicence wrote:

自己錄的,當然只看到別人的錯

引爆點應該
最後那幾段樓主快速變換快車道時,沒仔細看後照鏡應該也沒打方向燈,差點擦到想從左後側超車的計程車

不然,計程車上有乘客,誰會無聊搞這種飛機?

可惜,計程車沒有錄影設備而已。

有因必有果。

誰說依限速就可占用快車道?
麻煩重考駕照....


大人,公堂之上假設雖然不犯法,但您的假設也太多了,還是您說的不是假設,您應該就是司機先生本人啊??(這也是假設喔)
vicence wrote:
下次考照時請查閱"道...(恕刪)

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把高速公路的法規套在一般道路上,
你怎麼不說高速公路哪邊可以待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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