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不介入檢舉結果,完全尊重警察作業裁量,這樣才是正確的行使檢舉權!
檢舉人能做到上面如此,才有資格說自己只是提出檢舉並附上證據而已,決不決定開單都在警察,"行使檢舉權限內"絕無任何逾越分際以及任何逼警製單的行為!
如果事後再介入,我看過這種情況很多都是過度情緒化了,這種人也不是一個理性遵從法律的人,這種人不適合行使檢舉權!
但目前法規是開放所有人行使檢舉權,不設門檻不看人品人格不分是非,這也就是有些法規遭濫用錯用而衍生問題所在!



大家同樣行使檢舉權,卻因使用人觀念/道德/品格,以及綜合其他各種私人因素,導致檢舉界衍生出現較為光明面的達人與黑暗面的魔人兩種情況!
就針對本樓受害事件,被打的主因,並不單純因為他檢舉違規車,更大的主因是他家也參與了自己社區的違規,又趁夜深人靜外出檢舉左鄰右舍的違規,所以若說整起事件都是這位檢舉人自己惹出來的,一點也不為過!
簡單講:犯眾怒!
沒人喜歡也不應該被暴力對待,所以我很贊成本案被打的檢舉人去對那些加害人提告,這本來就是他的權益,若有這些後續我很樂觀其成,可惜的是受害人不想提告!
檢舉人該如何被尊重,我相信大家都有個底啦!
想當達人還是魔人,這也都是個人選擇而來!
若自己站的住腳,何必怕人講?
原則上並沒有人會敵視檢舉達人,而是敵視檢舉魔人!
還是那句話:檢舉達人流芳百世,檢舉魔人遺臭萬年!
我個人衷心期盼看到檢舉人不再因為被打而上新聞,而是付出善行公開受獎感謝的一天趕快到來!
高雄取得翻轉機會了,大家努力打拼吧,別讓我們白忙了= ="


檢舉魔人把精力拿來衝經濟應該有不錯的成績,檢舉正義還是留給達人去做就好!

一起期待








ctk2144 wrote:
既然這個人本身也會違規,那就檢舉回去。
本案檢舉人與其他鄰居即便進行長期互相檢舉也會陷入一個惡性循環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最終仍難逃演變成鄰里爭吵/一方被毆/雙方互毆,與本案同一結局的可能性,確實遠遠大於該檢舉人能徹底解決違停的可能性!

換句話說,鄰居之間互相檢舉彼此違規,根本就無助於解決違停的事實,反而更容易讓彼此擦槍走火拳腳相向!
就像C網友說的:這就是人性!
互相檢舉在實際上的運作對於降低違規的可能性並非完全沒有,但相較於人性來說,互相檢舉產生彼此累積仇恨大於降低違規的可能性,所以還是面對現實吧!

ctk2144 wrote:
不是什麼事都可以用私法正義來解決,搞到打人的通通被社維法開罰,這段路也被視為重點取締路段,大家都不用停
我本來就鼓勵本案被打檢舉人提告傷害阿,從沒改變這個部分!

(動作戲看完了當然希望別太草率結束,超期待追後續的啊啊啊啊啊啊啊)
從影片看來,他應該是被鄰居叫出來的,而家人則應該是陪同,當下他可以選擇不理會,或是先行報警然後等警察到了再面對群眾!
而他選擇英雄式的出場,且有家人陪同在側,表示他及家人再與對方碰面前都知道來者不善,那他冒著風險出去的意圖是?
此時請容我呼喊一下:HERO!HERO!HERO!
事情一碼歸一碼,我也很同情被害人,我也不認同暴力,我也不支持違規人,我更支持提告傷害!
但我不認同被害人"放縱自家違規,專檢舉鄰居違規"的偏差行為,畢竟這是使他落得如此下的主因之一,這個部分確實是大家應該要去坦然面對以及檢討的!
不該一昧的同情被害與盲目認同檢舉,而對於當事人的偏差行為卻避重就輕或避而不談!
我個人衷心期盼看到檢舉人不再因為被打而上新聞,而是付出善行公開受獎感謝的一天趕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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