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摔車了...
但是如果你有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是來得及煞停不碾過的~
卻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導致機車騎士被碾過了~
這種情況下為什麼你可以無條件免責?
那前車換成車子不是機車~你一樣的行為撞上了~該不該免責?
你可以先去查查安全距離是幹嘛用的吧~
再來...你壓床殿又代表啥?說不定是你本身的問題囉
Johnny_depp wrote:
汽車 or 重機 ...(恕刪)
qq4554qq wrote:
所以開放重機上國道
對開汽車的車主有什麼好處?
如果沒有。是憑什麼要別人贊成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