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新北市多數的分局都是不用有車前照片只要是影片證明車不動,就是 臨停告發!...(恕刪) 在永和遇到一次不知是不是員警故意不開單影片拍後面檢舉臨停,回復說檢舉違停要有前方照片,要補件,在補件那也只有開放填文字的地方可以改,也不能上傳任何東西,只好再填了一次檢舉臨時停車,過幾天回復說因沒補件所以不舉發,鬼打牆見鬼了,看來那台車的鈑金真的夠硬啊
wecotu wrote:在永和遇到一次不知是...(恕刪) wecotu wrote:在永和遇到一次不知是...(恕刪) 哈,請習慣不想舉發可以用的理由多的是所以我遇到這種故意不舉發某一台車我會一星期集中此轄區加倍幾百台檢舉幾百台不會很麻煩我就是用相機拍機車違停絕對沒有人不人在車上的鳥毛問題不舉發就是加倍檢舉加油
台中最貴的肉蛋吐司!新台幣2400元一份也是一堆人有錢人排隊!打電話叫警察來的時候波波~喔依喔依的幾聲就一哄而散!沒關係還是抓得到!至於機車就別想跑得掉!警察走了之後一樣前仆後繼的停上來,看來可以繼續檢舉五千年了!
請問同一個短片內同一台車同時 1.紅線停車,2.併排停車(該車右側有停一輛機車),3.車道上停車(單向雙線,佔據外線車道2/3),最後有錄到車主走過來開車門坐入駕駛座。請問以上要怎樣處理才能頒出最高金額的"獎項"?PS.影片未錄滿3分鐘。後記:已用併排停車舉發。
HHMu wrote:請問同一個短片內同一...(恕刪) 現在各分局都是自彈自己的調有分局會用2400舉發也有分局 用車內無人也是可以保持立即駛離來解釋只開600元所以只有自己不斷檢舉,才會知道各分局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