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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0下午遇到無理及危險的超車

唉,有因必有果我不否認,我也被人龜過,甚至於我也龜過人,我閃過別人大燈,我也被人默名其妙在兩、三秒內閃過十幾次大燈。行車原本就會碰到各種狀況,人都有脾氣,怎麼反應才是考驗道德的時機,對於雅哥車主的反應我覺得不需要也不可取,鼓吹著以暴力方式抵制不道德行為的言論更讓人心寒,這社會難怪不會進步,每個人只喜歡看自己喜好的言論,悍衛著對自己有利的事,不能通盤思考分析事件史末。如站在雅哥車主的立場,您會如何處理?這才是這棟樓的重點。我只是一個兩個小孩的用路人,我不希望每天處於逞兇鬥狠的環境中。
別說你開內側是要超車,你開100隔壁也開100是要超什麼~
還是建議如果只開速限別佔用內側,你不趕時間人家搞不好火燒屁股,行車觀念最重要的就是別擋路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紅字的地方很明白的告訴大家

內側車道得允許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但是"前提是"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所以就算你是最高速限行駛(甚至是以300公里時速超速行駛)於內側車道,有人要以超越最高速限速度(或者是以320公里時速)超你車時,內側車道就要優先作為"超車道"之用...
後方來車的超車狀態確實是激烈了點,
但因前車(樓主)佔用內側超車專用道,
內側車道不能長時間佔用哦!
(當然,如果車流狀態不佳,切不出去是另當別論!但您po的影片,應該是非常好行駛的)

XaosLin wrote:
繼續拗啊...(恕刪)


看到你回答,我就想到飛碟來了,飛碟來了就想到還有問題沒回答

詞窮???
RYAN14875 wrote:
看到你回答,我就想到...(恕刪)


不能再說後車沒超速了

有沒有很難過

另外一個說自己沒超速的都龜起來了

沒想到你還在
心頭滅却

XaosLin wrote:
不能再說後車沒超速了...(恕刪)

之前有案例在超車道因超車短暫超速撤銷罰單..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johnwu0952 wrote: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恕刪)


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他們只看這一段,其他自動隱藏



XaosLin wrote:
不能再說後車沒超速了...(恕刪)


超速?有人是前車然後檢舉後車超速成功的?????

超車一定會超速????

都說各廠錶速不一了,還在用嘴巴講超速

然怪跟什麼格調的人講怎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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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瓜之所以為麻瓜............
RYAN14875 wrote:
超速?有人是前車然後...(恕刪)


人家後車都自己承認超速了你還在沒證據
心頭滅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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