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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onionbebe wrote:
台灣主要晚報標題一覽...(恕刪)


吊照3個月,比起妨礙公務輕多了。

擋值勤中救護車消防車等行為應該可以用妨礙公務處理吧。

onionbebe wrote:
第45條條文中增列「中指蕭條款」,未來汽車駕駛人若不避讓發出警號的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除依現行條文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將被吊扣駕照三個月。


吊消駕照二年也不為過丫,立委他們在修法修心酸的嗎??

沒讓消防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 也重罰
TimSmith wrote:
吊消駕照二年也不為過...(恕刪)


切切切切...

原來才3個月

應該吊銷駕照2年

後經醫院做心智審核

然後取得良民證才能從嚴(筆試100為及格,一年內需筆試路試各3次滿分通過)考駕照
最近又出現一例了

不過只差在沒比中指...

恩...

XX wrote:
最近又出現一例了不過...(恕刪)




最近那一個駕駛技術有待加強

右邊機車道還有很大的空間

但駕駛只會呆呆的想要直走

腦筋轉不過來
zxrt2070 wrote:
但駕駛只會呆呆的想要直走
腦筋轉不過來

七十幾歲的 LKK 駕駛。
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這種罰錢 就算擋100輛救護車 蕭爸也是付的起
我拔根屌毛丟警察都算襲警要被關了

黨救護車才吊扣三個月... 關三個月反省還差不多~

oeo_one wrote:
故意擋住救護車還急煞...(恕刪)


往5500留言前進 推推推...

onionbebe wrote:
往5500留言前進 ...(恕刪)


再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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