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聖014 wrote:
為什麼不能肉身佔車位...(恕刪)
因為停車格不是給人佔的,是給車停的
好的公民素養是從小養成的
而不是先佔先贏這種沒有法紀觀念
WOWO88 wrote:
有糾紛就能po對方的特寫照嗎
Po這特寫照到底是因為糾紛
還是因為罪行重大
葉梓楓 wrote:
因為樓主對事的容忍度低,
禁不起被欺負,
更嚥不下這口氣,
這件事真的不到公佈對方肖像的程度,
放了無關公眾利益,
純粹就是教訓肉身哥而已
WOWO88 wrote:
簡單講 就是你找不到車位
很多人只是再找下一個
了不起 再檢舉他
WOWO88 wrote:
還po他的特寫照
真的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