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胖胖糖 wrote:好一個檢舉達人寬已待已自己違規卻變成了xx 寬以待己是(不好的)人性,檢舉達人很少說自己是聖人,從不違規,這位檢舉達人的確違規,做了不良的示範如果有更多的檢舉達人,很容易就可以檢舉到他了,也不會浪費警力。共勉之。
hicare wrote:檢舉=正義魔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給那些自以為正義的使者們當你收到"民眾檢舉"的罰單時就知道了~以台北市的道路規劃,誰開車出門不用臨停?包括乘客上下車也算,只要擋到後方駕駛就會被檢舉。設身處地為他人想一下,社會就可以更美好~~ 就算要臨停,我也會找個不會擋到後方車輛的地方....你要別人為你想,那你有為別人想過嗎為了閃臨停的車,要拿別人的生命來犧牲這樣的社會會美好嗎我家這,遇到臨停擋路的按喇叭,按到住戶抗議了,都不見車主看到相機閃光燈,馬上從店裡衝出來移車這種賤貨不檢舉,檢舉誰?
wetty wrote:『屏東一名檢舉達人看不慣別人違規,常打電話到派出所檢舉,一天最多打10多通,是當地的頭痛人物。但這回檢舉達人自己騎機車,沒戴安全帽被警方抓,卻不肯接紅單,還反控警察浪費警力,讓警方好傻眼。』打十幾通就受不了...台北的一天打300通...違規就是那麼多,台北警察還不是去處理屏東這種地方,一天多少件沒戴安全帽? 警察會叫記者來拍?鄭太吉殺人,屏東警察不敢抓;對付這種傢伙,倒是滿積極的嘛!...(恕刪)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囉
cdyao wrote:寬以待己是(不好的...(恕刪) 可是在網路上都一堆吔說自己絕不違規,也叫自己的朋友不準然後自己在巷口超速,或開車臨停讓人上下車但看到別人就不行,不拍一張的話,怎麼可以呢!或許有些是有檢舉必要但有些根本是想看人被開罰,內心想取笑用舉例:國道不打方向燈,過匝道倒車但有些根本只能說無聊如:轉彎不小心壓到雙黃線(指一點點)有時是為了閃某些東西,如行人總不可能要他倒車吧~我還真不相信全台有完全不違規的檢舉達人光是限速就全趴了巷口限速20我試著騎過,被國小的DD騎腳踏車超車(錶速)大家可以試看看市民大道限速40大家都80以上若都40的話,那我一定買油電車記得以前還看到有人申訴和法官說,會壓到雙黃線是因為……法官也認為交通規定是規定但必須視情況去尊守所以申訴者,免罰但檢舉達人卻……
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完全不違規的人,即使他是日本人,美國人也一樣。說永遠完全不違規我絕對相信是唬爛。網路上畫唬爛的人那麼多,何必認真?但,看到未打方向燈去檢舉,就是想看笑話、陷害別人?我就是想要告訴對方,你這樣違規很危險、會影響到別人。違規者總覺得不會影響別人,所以別人檢舉都是平白無故害你,並不是這樣的好嗎?就是覺得會影響,才花時間去檢舉。有些沒品的檢舉達人,我也很不認同,但是,叫他不要再檢舉,他還是會違規,危害他人。所以,大家都來重視法規,大家都來檢舉,互相漏氣求進步,才是改進交通安全的好辦法。最理想是警察執法率大幅提高,以及從小的道德教育改善,但是這幾年來只有退步沒有進步吧。檢舉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也許是台灣的特產。我到日本開車開了十幾天,就完全沒有萌生檢舉的念頭,因為日本人開車99%都很有規矩。
cdyao wrote: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完...(恕刪) 我想您誤會我的意思未打方向燈,檢舉我是覺得不一定看當下個人視情況若是小巷口和已經到了要左轉車道,等待綠燈要左右轉還有轉彎不小心壓到一點點的雙黃線我是覺得還好但若高速公路就比較嚴重了(我也遇過不少)不過,您說的沒錯日本人確實比較守法以後也想移民到那01這確實都一堆畫唬爛的“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