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Zero.PTT wrote:這是路口照片,這是...(恕刪) 很簡單確認沒有車之後順順的就過了,起步後看到有車我也不會停,因為是安全距離絕對夠我過路口看到沒車,然後踩下油門2秒過一個內車道...絕對是再輕鬆平常不過的事,做不到的絕對是少數!難道2秒跨越一個內車道真的算特技???算飆車???
時間差,正常人開車,以豐田車的角度,實際上是沒車,所以可以左轉,但是BMW車速太快了,在豐田左轉時,是沒有BMW的存在,BMW時速快到幾乎是一瞬間出現在豐田車主眼前,任誰都是無法反應閃不掉,最後結果就是直接對撞,網傳如果左轉車換成VOLVO是不是車內人員可以安全存活?BMW的時速是破百以上,車廠撞擊測試都是時速60上下,車廠為何不做破百的撞擊測試?以當下現場,任何品牌的車子,在同一個撞擊點,我不相信副駕會存活,一堆人批評豐田的錯,大概都是不大會開車,還有,豐田後車箱沒關跟這起車禍完全無關,現在的人連基本的就事論事的邏輯都沒有。
推算主因~是TOYOTA路邊停車後一開出來~發現忘記關後車廂往後面看了一下~~~心想迴轉開到對面關起來一心二用....才會卡在人家車道那個路口踩一下油門~二秒就過了.....根本不用什麼反應時間!!然而現在車子都有日行燈~~~那台BMW我相信也有日行燈的好處就是在遠遠二~三個路口就可以看到他但是TOYOTA車主根本沒做這個停~看~聽的動作....就急著左轉
hbscmgiy wrote: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恕刪) 第一張圖非常好就像我說的...先「停」再看才是最安全的接下來就是類似高速公速每天會上演龜車一從匝道上高速公路,馬上往車流速度會較快的外車道擠這個例子又有點不同轉進後是同向車道關係基本上頭碰頭彎道車還是吃虧若是轉進後撞車尾,在路口處發生彎道車還是吃虧若是在轉進車道後10-20m剎車不及撞上就難說了,也許就變後車撞前車的事故其實類似的事故,也常有不同的判例結果...法官的心證程度很高ps.不是我沒想到是你沒看懂我的言下之意是,過路口就是要那麼久的人,就算直行車速不快,就算離50公尺一樣是很有壓力的準安全距離算給你沒看到BMW好了,只要轉彎車路口不要停,甚至補點油門,自爆的就剩BMW,但相同的可能還是有肇事責任
hbscmgiy wrote:事實上兩秒過那個路...(恕刪) 看清楚我說的是2秒過一個內車道夠了吧需要下坡嗎?平路也綽綽有餘了2秒橫不了一個車道...是在用滑行過馬路嗎你與其在這吹毛球疪,不如實際上路看看轉彎車在沒有被干擾的情況下,跨一個內車道約要花多久時間算了!不用講了!就算判決出來,不服的還是不服...不同的法官可能就有不同的判例
inconceivability wrote:看清楚我說的是2秒...(恕刪) 上面我修改一下錯字另外我相信你的做法在正常情況都是很OK的但在異常情況下真是如此?妳的自信莫過於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再多說你也無法接受希望你的教條能真正守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