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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大型重機被轉彎車害死了


gungunM wrote:
你的意思是...前空...(恕刪)


前空翻的原因有2個
要嘛車不行,要嘛人不行

解決前空翻的方法有2個
要嘛換車,要嘛換人
Mianhuayubaby wrote:
已經有其他車友目擊,...(恕刪)


已經有其他車友目擊,該名騎士當天沿路飆車,高速刷過其他車友的車
true??
]
那麼不送順走
阿賢
roward wrote:
我就是在找這篇文章原...(恕刪)


roward兄
建議您也將 "四 法規依據" 內容用紅色線圈起來(原文如下)
這條跟本樓事故案例息息相關
讓那些直行車無敵的信奉者引以為戒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3條 原文如下: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
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
號誌指示之限制。


asdfzcb wrote:
roward兄建議您...(恕刪)

了解~我去重用~感謝提醒
「又是一個標題殺人法!」

建議原PO把標題改一改吧…
不要這麼武斷!憑你的主觀認定就已先把別人定罪。
誰是誰非,不是你說說就算。
ahansan wrote:
「又是一個標題殺人法...(恕刪)

樓主下這個標題是在反諷
您仔細看樓主的發言就知道了

feken888 wrote:
照你的語意…
若轉彎處一直看不到斜坡下有沒有車高速衝出…
是否車子就一直待在路口不能彎?
因為我就是視野差...看不深看不遠...

2014-03-19 17:54 by gungunM
依這篇的狀況...我也不是什麼大聖人到去前面迴轉...
但我絕對會在路口停下觀看...
都知道看不遠了...
在路線中視野最好的點觀察有難度嗎??




依照此位g兄的說法,他應該是可以彎的,只是比較累,
他應該會繼續往前開到一個視野最好的地方,
觀察完前面沒有來車,接著倒車回到路口(因為他不是聖人不會迴轉),
然後再左轉
但若是倒車回到路口後覺得視野又變差,且又比剛剛觀察時過了好幾十秒,
不知道前面會不會又有來車,只好再往前開到那個視野最好的地方再觀察一次,
然後再倒車回到原路口左轉,若再次不放心.....喔,累死我了,我改變看法了,他是不能彎的


ahansan wrote:
「又是一個標題殺人法...(恕刪)

真正的標題殺人法是媒體
這個枉死的枉字如何出現的?
阿貴0224 wrote:
依照此位g兄的說法,...(恕刪)


不過有一點要小心,因為g兄的路權是直行車最大,

而且無論超速與否,只要是眼睛看得到的地方都無敵

害我現在開車好怕轉彎,不知道路口有沒有汽車兩段式左轉待轉區。

所以我就說了乾脆裝紅綠燈然後還設左轉專用時相來徹底管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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