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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nxwo wrote:
很多人對超速通常有極大的寬容
也將10公里的寬限值視為理所當然
但在超車道的議題上
對真正的龜車也就算了
竟然也對「讓後車得以最高速限」的前車毫不保留地批評
予以高度的道德非難
這樣好像怪怪的吧?


至少樓主很有氣度, 不像什麼人, 不接受別人的質疑, 看別人不順眼就黑掉~

我就是那種以GPS速限+10 行駛的, 基本上很少很少有人會超越我, 但我以中外線為主,
真的必須使用超車道, 如果超車道是空的, 也不過是切進去, 超車, 切回中線.
如果超車道有車, 要嘛我放慢等前車超越中線車,我再回中線,
或者前車切回中線, 我再加速超越後切回中線(是的, 可能超過120 一些, 我不喜歡和右側車併行, 也不想佔超車道太久).
真的剛好被前車堵住,同時後面有車接近, 有時我會先回中線. 反正我也用不著.
開車本來就有快有慢, 開快開慢要講個 品字, 換言之就是駕駛道德, 有時駕駛道德和法規會有衝突, 不過駕駛之間多點互相, 多點道德的禮讓,使交通安全且順暢. 抓著法規死不相讓, 並不會使自身更安全.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nxwo wrote:
後車總認為:
政府都允許我喝酒了(超車),為何不能酒駕(超速)?甚至還要規定一個0.55的酒測值(最高速限),害我擔負公共危險(併行、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的責任
龜車總認為:
政府都允許我喝酒了(開高速公路),為何不能酒駕(看到後車要讓開,不能開在內車道)?甚至還要規定一個0.55的酒測值(以最高速限行駛),害我擔負公共危險(佔用內車道、龜車)的責任

喝酒或禁止酒駕都沒錯
大家真正在吵的是那個酒測值
認為反正只要不被警察抓到
我就不是酒駕、沒違法、別人也管不著
反正0.55的酒測值也是除了警察之外,大家都無法認定的啊?不是嗎?

但為何就是不能約束自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麼簡單的事就好...


女學生總認為:
學校都允許我穿便服了(超車),為何不能穿短裙(超速)?甚至還要規定一個裙長及膝的規定(最高速限),害我擔負傷風敗俗(併行、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的指控

女朋友總認為:
政府都允許夜店營業了(開高速公路),為何不能夜歸(看到後車要讓開,不能開在內車道)?甚至還要規定一個九點前回家(以最高速限行駛),害我擔負貪玩、不忠貞(佔用內車道、龜車)的懷疑

穿短裙跟夜歸都沒啥問題
大家真的是在吵短裙長度標準或是回家時間嗎

為何就是不能約束自己「穿裙及膝、夜歸不逾九」這麼簡單的事就好,真是這樣嗎
重機喜好者
穿短裙或夜歸
是否傷風敗俗、貪玩、不忠貞
主要是價值觀認定的問題

你想念這間學校,就遵守裙長及膝的規定,不然也沒人強迫你,也不一定認定你是傷風敗俗
你想跟這個男友交往,就遵守九點前回家的約定,不然政府或別人也不會強迫你,也不一定認定你是貪玩、不忠貞

學校對於學生的管理原則上有一定的自主權
男女之間,雙方如何要求對待,完全是二情相願
學校對學生的品行要求、男女之間彼此對愛情的忠貞度
並沒有一定的是非對錯

但開車,不守速限、不依法讓出內車道、酒駕,很明確的就是違法
當然
我也不否認有很多法規制定的不妥或不合時宜
內車道當然也可以制定為「內車道為超車道」,刪除後面但書規定,更清楚,更簡單,內車道就是單純的超車道,內車道一律淨空毫無疑問
但我開版所連結的德國高速公路影片也可以看到
內車道也並非絕對完全淨空
只是用路人幾乎都可以做到
「見後車超車即行離讓」
「後車保持距離,待前方超車後才行超車」

考量臺灣的用路狀況及車輛密度
內車道一律淨空確實有一定的難度
現行法規也非不可行,但可能語意不夠淺顯、明確
導致大家都傾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釋
不然
就像前面所說的
只要約束自己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那樣
一個超車道有那麼複雜嗎?
nxwo wrote:
穿短裙或夜歸
是否傷風敗俗、貪玩、不忠貞
主要是價值觀認定的問題

你想念這間學校,就遵守裙長及膝的規定,不然也沒人強迫你,也不一定認定你是傷風敗俗
你想跟這個男友交往,就遵守九點前回家的約定,不然政府或別人也不會強迫你,也不一定認定你是貪玩、不忠貞

學校對於學生的管理原則上有一定的自主權
男女之間,雙方如何要求對待,完全是二情相願
學校對學生的品行要求、男女之間彼此對愛情的忠貞度
並沒有一定的是非對錯

但開車,不守速限、不依法讓出內車道、酒駕,很明確的就是違法
當然
我也不否認有很多法規制定的不妥或不合時宜

內車道當然也可以制定為「內車道為超車道」,刪除後面但書規定,更清楚,更簡單,內車道就是單純的超車道,內車道一律淨空毫無疑問
但我開版所連結的德國高速公路影片也可以看到
內車道也並非絕對完全淨空
只是用路人幾乎都可以做到
「見後車超車即行離讓」
「後車保持距離,待前方超車後才行超車」

考量臺灣的用路狀況及車輛密度
內車道一律淨空確實有一定的難度
現行法規也非不可行,但可能語意不夠淺顯、明確
導致大家都傾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釋

不然
就像前面所說的
只要約束自己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那樣
一個超車道有那麼複雜嗎?

你也清楚法規不一定適宜,如果是合適的法規,那絕對經得起大家用有利自己的方式去解釋,也能達到令出法隨的效果,而不是像今天就不會一棟又一棟的開樓,你說是吧

現在對超車道會如此吵,現行法規不是只有語意不夠淺顯、明確的問題而已,法規設立的目的,就是在合理的範圍下架構人類共同遵行的規則,合理這兩字,有時空條件,以前國外一開始有高速公路,從一開始是軍事用途,配合環境的變遷,經濟的發展,轉而讓民眾有價使用,以達儘速回收建設費用的目的,國內建設初期當時開汽車的少之又少,立法院甚至還有所謂的給富豪專用道路的稱呼,一直到台灣富足,人人想開車,才驚覺一條不夠,還得多蓋幾條,交通規則也必須修正,這些規則從哪來,你應該猜的到吧

國外的規則到國內適度修正當沒問題,國內交通常為民眾詬病的就是設立規定時常與現實相違背,甚至根本不是在解決交通問題,只是為訂規則而訂,交通的本質反不在訂規則的考量之內,所以才會有所謂的汽車駕駛人須戴安全帽才能開車上路的荒謬規定,帶安全帽開車你認為可不可行,以安全角度考量當然行,更能保護民眾安全,既然如此為何要修掉,只有一句解釋,不合時宜,且不合理

現在超車道淨空樓主你認為有一定難度,那是你認為,一堆人可不會這樣想,考量臺灣的用路狀況及車輛密度,這句話誰都能說,你能說,我能說,交通部也能說,別把這段話當引言合理化你的說法,大家都開車,不是不知道台灣的現況,動不動就考量這、考量那,那跟考量女學生裙子過長的人有何兩樣

會提出質疑的人,大部分都是開過眼界,看過國外的狀況反思,網路很可貴的是,大家都能在網路上找到資訊,進一部接近事實,當然事實會隨時空環境變化,但基本的道理很難撼動,如同之前我問樓主你認為長時間並排行車跟短時間交錯哪個有風險,你很聰明,懂得避開尖銳的矛盾問題,我用一個例子告訴你好了

我有一位朋友,常常在路上跟其他車輛起糾紛,他很守規矩,但起糾紛的頻率也過多,其他人反而沒這種問題,一攤開問,原來他常與人並行,不管是他車眼紅或是開車不注意,隨便一打方向燈就轉過來,或是車行方向不穩定偏了一下,就尻到了,其他的朋友不是稍快點或慢點,甚至併行時也會錯開,擴大視野,與他車站在平行線的時間極度縮短,不予旁車搞自己的機會.....兩者方式都合理,但出事的機會很明顯看得出來

回到交通本質,減少風險的最佳的方式就是少出現在馬路上,在合理的情況下,使用道路的時間越短,暴露在風險的機會越少,現在的交通部希望大家跟沙丁魚一樣長時間擠在一起,卻早忘了交通的風險跟本質,國外早對這個議題已很明顯的國民教育,而國內還在為這個霸著法規,美其名就做合法使用內側車道,實際上大開交通倒車的作為吵得不可開交,實在讓人扼腕

十年前,很多人也主動的考量"台灣的交通狀況",禁止大型重型機車,並多方設限,所持理由跟方法跟樓主無異,若是大家的眼界不打開,正視自己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意義,我想台灣將很難有所進步
重機喜好者
超車道完全淨空立法很容易,說起來也很簡單
但試想
要求每台車要超完車後立即駛回中、外側車道(不論有無後車)
那每一台車超車後,不斷變換車道(內側超道同時不可能只有一台車在超車)
對中間車道的影響會有多大?(內側車道淨空,以臺灣現行的車輛密度,中間車道幾乎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讓內側車輛駛回中間車道,內側車輛要駛回,必須找縫鑽,相對也影響中間車道的車輛必須減速或煞車,如果中間車道又是外側車輛的超車道,你也知道某些大型車是怎麼超車的...以臺灣的路況,尤其是北部,大概根本開不到90,開不到90,許多人又不斷地進入內車道超車,又不斷地變換駛入中間車道…)

又如果可以連續超車
連續超車的定義如何?要怎麼規定?這又是一個問題
又或者前方幾公尺有車時,前方車輛可以視為在連續超車?
前方在連續超車,即無佔用車道問題
後車也就不得說前車是佔用車道
但這個距離警方取締時又要如何判定?
假設是300公尺好了
又開始是前、後車到底是誰講的準
如同陷入最高速限的爭議
況且這個距離跟以現行的技術
警方又要如何認定?(龜車跟超速只要一支測速槍就好…)
如果未規定統一標準,交由警方自由心證
民眾要怎樣才會信服?
又縱使技術可行,取締成本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如同之前我問樓主你認為長時間並排行車跟短時間交錯哪個有風險,你很聰明,懂得避開尖銳的矛盾問題,我用一個例子告訴你好了

你的問題就如同我之前所提的一樣
喝酒了,就要自己避免酒駕(超速)
而非怪罪政府為何要規定一個酒測值(最高速限)
讓自已陷入涉犯公共危險罪名的風險(併行)

nxwo wrote:
超車道完全淨空立法很容易,說起來也很簡單
但試想
要求每台車要超完車後立即駛回中、外側車道(不論有無後車)
那每一台車超車後,不斷變換車道(內側超道同時不可能只有一台車在超車)
對中間車道的影響會有多大?(內側車道淨空,以臺灣現行的車輛密度,中間車道幾乎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讓內側車輛駛回中間車道,內側車輛要駛回,必須找縫鑽,相對也影響中間車道的車輛必須減速或煞車,如果中間車道又是外側車輛的超車道,你也知道某些大型車是怎麼超車的...以臺灣的路況,尤其是北部,大概根本開不到90,開不到90,許多人又不斷地進入內車道超車,又不斷地變換駛入中間車道…)

又如果可以連續超車
連續超車的定義如何?要怎麼規定?這又是一個問題
又或者前方幾公尺有車時,前方車輛可以視為在連續超車?
前方在連續超車,即無佔用車道問題
後車也就不得說前車是佔用車道
但這個距離警方取締時又要如何判定?
假設是300公尺好了
又開始是前、後車到底是誰講的準
如同陷入最高速限的爭議
況且這個距離跟以現行的技術
警方又要如何認定?(龜車跟超速只要一支測速槍就好…)
如果未規定統一標準,交由警方自由心證
民眾要怎樣才會信服?
又縱使技術可行,取締成本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我只想說,你想太多
國外早形之有年的規定,拿來用不會,國外好的東西要學,而不是故步自封喊神功護體自爽
警方認定問題很重要嗎,這理由就跟機車要掛前牌的理由一樣好笑

國外警察怎麼認定跟取締,去國外考察的交通部大人難道只會去考察酒店,更何況01很多人現在就住國外,怎麼取締他們就能告訴你,很難嗎

取締不是一網打盡才叫取締,那是警察國家幹的事,而是有原則的抓,讓違規的小心自己當了出頭鳥被抓現行
重機喜好者

nxwo wrote:
超車道完全淨空立法很...(恕刪)




別人要不要超車會不會變換車道那是他家的事

有空抬頭看一下高速公路上面就有宣導布條內車道為超車道


很難嗎

不要佔用內車道很難嗎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對呀, 舉雙手贊成不要超速超車.

我沒辦法確定我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 所以我不超車時就盡量回到中線.

我對佔用內線到的人只有一個疑問, 她們怎麼確定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

她們怎麼確定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
她們怎麼確定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
她們怎麼確定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
她們怎麼確定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

lcc_sg wrote:
她們怎麼確定自己在超車道上可以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恕刪)

因為他們的表最準,因為他們的臉皮最厚,因為他們的開車最專心
我發現通常我想從內線超車時..........

10次有9次不會超速咧......

因為很多內線龜車還比中線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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