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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leazy wrote:
您這樣說
你們神人一族是不會支持你的
內車道就是超車道
除了超車是不能開車的
神腦都是這樣想的...(恕刪)

又在硬凹...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三)另本局亦經常透過媒體宣導並籲請用路人即令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若右側車道仍有安全之行車空間,亦請超車後駛回原車道,以發揮「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最大效益。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你是指局長是神腦嗎???
另外告訴你...
神人、神車指的是什麼人什麼車你知道嗎!!!!
引用錯誤難怪交通法則不清不楚。

chu5955 wrote:
又在硬凹...三、究...(恕刪)

不論神人規人共同為台灣的安全駕駛努力
希望記住在右側車道仍有安全之行車空間
也就是有安全距離
方能駛離內側超車道
祝行車平安

chu5955 wrote:
(恕刪)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三)另本局亦經常透過媒體宣導並籲請用路人即令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若右側車道仍有安全之行車空間,亦請超車後駛回原車道,以發揮「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最大效益。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恕刪)

leazy wrote:
在右側車道仍有安全之行車空間
也就是有安全距離
方能駛離內側超車道...(恕刪)

你終於懂了...再提醒你一句,
超車後駛回原車道,以發揮「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最大效益。
就是不要造成交通阻塞...

lysazure wrote:
...(恕刪)


你也懂了嗎!!!!!

leazy wrote:
不論神人規人共同為台灣的安全駕駛努力
希望記住在右側車道仍有安全之行車空間
也就是有安全距離
方能駛離內側超車道
)


所以....在不破壞他人的安全距離的前提下

請下一個交流道再下吧

或者...下下一個

gtr86x wrote:
在不破壞他人的安全距離的前提下
請下一個交流道再下吧...(恕刪)

....
我發覺這樓有幾個老是抓不到重點...
外、中、內線行駛,一般道路行駛...
安全距離不是最基本的嗎???
跟強調每天要刷牙洗澡一樣...很無言..
條文重點講的都是功能...重點是功能,
有人就是一直跳針講安全。
標題結論如下:
龜車喜歡內線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佔用不讓,
迫使他人變換車道導致危險影響一般大眾駕駛與拿著雞毛當新令箭的持續佔用,無視高公局及法條規訂內側為超車道的的規定,而死不承認自己是阻礙交通的龜車論!!!

chu5955 wrote:
....我發覺這樓有...(恕刪)

我這個規人只是要告訴你們神人
不是只有超車道
最高限速也是可以開的
還有鑽來鑽去切來切去任意變換車道超車是很危險的
如果沒有安全距離
就算佔用內線車道
不用急著切回外車道的
警察是不會開罰單的
不必這麼膽小的
leazy wrote:
如果沒有安全距離
就算佔用內線車道
不用急著切回外車道的...(恕刪)

所以你就是屬於...
龜車喜歡內線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佔用不讓,
迫使他人變換車道導致危險影響一般大眾駕駛...

很多人都是屬於守法超車,
不佔道、不影響他人超車、不阻礙交通、禮讓遵守規則,
會影響他人阻礙交通的情況下是不會去佔用內線,
比起你影響一堆人造成阻塞實在好太多了。

chu5955 wrote:
所以你就是屬於......(恕刪)

你這樣不是語無倫次了嗎
一下沒法合法上下交流道
一下又變成合法超車
是法變來變去
還是你變來變去

chu5955 wrote:
leazy wrote:
我這個規人只是要告訴...(恕刪)


所以你就是屬於...
龜車喜歡內線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佔用不讓,


你說了我想說的,
不過這個神人只會喊喊口號, 又沒車開, 也不會開車,
只會自High, 整天幻想神人神人...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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