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
自己去看國道警方FB...(恕刪)
人家在FB上沒有這樣講哦,
你自己說的話,自己負責解釋,是很難辦到還是程度太差?
CcCManCcC wrote:
這篇早就在很早之前
叫人家去找立委修法把"得以使用"修掉
一堆人硬不要
怪我嚕?!
法條沒有開窗口哦,是執法面無法覆蓋,所以很難罰到你,不是不能罰你
理解能力差到連這點基礎邏輯都無法辨別,真是奇葩
國外駕駛人花很長時間培養駕駛文化與道德,高速公路上車雖多,內車道極少被長時間占用;但臺灣人常占據內側車道就死不出來,應以執法、源頭考照教育,改變用路人不良的駕駛習慣。
你好,沒有道德又不懂法的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