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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爛人亂檢舉,好駕駛遭殃
Benn1963 wrote:
唉~ 這恥度真是嘆為(恕刪)


這樣啊!那我收回你最帶種這句話


唉!這恥度深不見底啊!
strayvet wrote:
你說越多確實更凸顯只(恕刪)

檢舉魔人既然自己也知道自己沒有道德正當性(自己也違規),其實大都只是靠這個畸形的抓耙子制度來檢舉爽的,根本不在乎社會觀感,既然都這樣了,還那麼在意什麼功力不功力,有沒有那麼愛面子啊~

還有,我沒有勾,去怪系統罷~ (偷偷告訴你,你真的不重要!)
shihtsung wrote:
我不會氣噗噗啊,只是對這種讓民眾互相殘殺,政府坐收紅利的制度看不下去而已。

你們認為自己高尚,正直,從不犯錯,絕對不會違規。請自便。

我一樣規矩開車,哪天又一張的時候,我再上來分享。
順便告訴大家,檢舉魔人檢舉是不分對錯的,只要爽就可以檢舉。


規矩開車是好事...

要是大部分人都能規矩開車,檢舉人應該就會變少了!

ps 上面有教學,麻煩不要再回信箱了,謝謝!
strayvet wrote:
規矩開車是好事...

要是大部分人都能規矩開車,檢舉人應該就會變少了!

ps 上面有教學,麻煩不要再回信箱了,謝謝!



要是大部分交通標線,規則,都有被檢討。也不會有那麼多人違規。能當人,誰想當畜生?
檢舉魔人都不要看心情檢舉,社會才沒那麼多仇視。

不要講得一副你最遵守規則,其他人都會犯錯一樣。

我還真想看檢舉魔人在路上,對上檢舉魔人的時候,到底會有多精彩。


你上面是私訊選項,我沒勾選一樣會有通知信.....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Benn1963 wrote:
上下高速公路匝道你時速都開幾公里?


不用扯這種違規人愛用的問題啦,

違規不可恥,但是要知道檢討自己,

而不是違規被檢舉才來靠夭說誰沒違規過,違規過的沒資格檢舉這種謬論,

你要教你的下一代不要說謊不能作弊不要做壞事要聽話,

你自問自己小時候有沒有說謊有沒有作弊有沒有壞事有沒有總是乖乖聽大人的話?

超速被照相,行車違規是自己做來的,被檢舉被舉發就要自己承擔,而不是怪東怪西
Benn1963 wrote:
拿這個來跟放任沒有任何公權力基礎的一般老百姓、狗咬狗式的互相檢舉制度類比,簡直不倫不類! 別鬧了!


沒人跟你在狗咬狗,檢舉者提供畫面,舉不舉發是承辦警察的權責,違規魔人之所以怕檢舉制度

就是因為自己的違規行為隨時會現形,僥倖心態無法得逞
小瓜呆3618 wrote:
如果可以規定受理每個人每個月的檢舉額度,就很不錯

既維持了檢舉制度良好的原意,又程度上避免了檢舉氾濫的民怨


又是違規人愛扯的廢話,上面不知幾個講過了,

那請問要不要規定每個人每個月的違規額度呀
眼觀耳聽 wrote:
又是違規人愛扯的廢話(恕刪)


不用這麼憤世嫉俗
小弟只是提出一個解決方法,
不然閣下說說您的高見,坐下來談談這氾濫檢舉造成的民怨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微罪都可以不罰了,一些小違規真的有必要追殺到天涯海角嗎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古人大智慧。

越高的道德標準,一但讓大部份人都達不到。導致的後患會越恐怖。
小瓜呆3618 wrote:
.....這氾濫檢舉造成的民怨要怎麼處理比較好。......(恕刪)


真是恐佈的民怨



就跟樓主說要有plan B 又不聽,然後說廢除7-1不是主要的喔,哈哈哈哈哈!那廢除7-1的附議是在哈囉!

你可以號招你所謂的民怨出來抗議,要政府廢除7-1
還可以學大腸花衝衝衝,衝完也沒事(記得要有原諒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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