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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chang2520 wrote:
你到是在說笑了
那一個法律不是在限制人民的
不能搶劫不能殺人不人傷害不能詐欺
(恕刪)


你邏輯搞錯了
是為了交通安全秩序 才立交通法限制人民
而不是為了限制人民才立了交通法

chang2520 wrote:
會禁止就代表這個行為會危害到其他人
(恕刪)


你也說到點上了
既然不會危害的微罪(明文規定的) 為何還要開罰?

chang2520 wrote:
要不要對車禍主因加強相關措施與我的主張沒什麼太大的關係(恕刪)


警察那邊根本不管你的主張也不想知道你的主張
"警察的做法就是維護交通安全秩序"
所以才會針對車禍主因去做相關措施
所以才會有微罪不罰

Sammama wrote:
你邏輯搞錯了
是為了交通安全秩序 才立交通法限制人民
而不是為了限制人民才立了交通法


就是有危害的行為才會被寫進交通法規裡面
否則一開始就不須要寫進去

Sammama wrote:
你也說到點上了
既然不會危害的微罪(明文規定的) 為何還要開罰?


前提條件還有"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可以不罰但不是無條件不罰
會寫進去就表示這是有危害的行為,比較輕,不是沒有
而且我也說過了,有勸導或是有其它措施那免罰我就沒意見
我不能接受的是無條件免罰

Sammama wrote:
警察那邊根本不管你的主張也不想知道你的主張
"警察的做法就是維護交通安全秩序"
所以才會針對車禍主因去做相關措施
所以才會有微罪不罰


前面說了,舉車禍相關數據是為了說明違規氾濫,跟警方的措施沒有關係
再說警方的施政方向本來就可以批評檢討,否則法規幹麻要修改
維持原樣就好了阿,這次讓違規者跳腳抗議到修法
為什麼我就不能發表我反對修法的意見

chang2520 wrote:
前面說了,舉車禍相關數據是為了說明違規氾濫


"深夜違停小違規","深夜違停小違規"

除了深夜,其他時段又沒有取消檢舉,你緊張什?



chang2520 wrote:
為什麼我就不能發表我反對修法的意見


是誰呀?有被刪文嗎?

我看這棟討論串就屬你這帳號發文的"量"是前2名的(搞不好是第一)








白襯衫 wrote:
"深夜違停小違規","深夜違停小違規"

除了深夜,其他時段又沒有取消檢舉,你緊張什?



無關時段,反對無條件免罰
chang2520 wrote:
無關時段,反對無條...(恕刪)


有條件阿
微罪免罰的前提是未妨害交通安全秩序
而不是只要晚上就免罰阿

chang2520 wrote:
就是有危害的行為才會被寫進交通法規裡面
否則一開始就不須要寫進去(恕刪)


所以現在不就是發現沒有危害
所以在新增一個法則說微罪不罰嗎?

同一個標準
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段
就可能會出現不同的情況

cs057 wrote:
我不管你怎麼辯解
我只是要讓其他人知道
你原本的說法就是
所有民眾檢舉都是--浮濫檢舉
違規受害人要怪被害人自己技術不好走路不看後面 跟違規沒有關係
你現在為了自圓其說
要變成只有針對深夜時段
硬凹的功夫令人讚嘆

哦?原來我講的就叫做辯解,而你講的就叫做事實與真理,這樣嗎?!哈哈
你硬把你個人的主觀認定與曲解強加在對方身上,不知道這是誰曲解誰
你個人主觀認為我是王八蛋而且到處宣揚,所以我就必須得變成一個王八蛋給你們看,是這樣嗎?
你個人主觀認為我該死也夥同其他人一起高喊"去死!"口號,所以我也必須要死給你們看,是這樣嗎?
所以我就說檢舉人總是企圖以民粹或民意凌駕法律與公權力之上,這是目前檢舉人該被管理的亂象

cs057 wrote:
你原本的說法就是
所有民眾檢舉都是--浮濫檢舉
違規受害人要怪被害人自己技術不好走路不看後面 跟違規沒有關係

我從來沒有說過所有民眾檢舉都是=浮濫檢舉這類情緒發言
我不需要自圓其說,我本來就不認同違規,我也沒有鼓勵違規,但是檢舉人的言行與心態我也不喜歡,我一直都是站在中間立場發言,版上檢舉人總是把不認同者列為對立目標或是慣性違規人,這種對立心態很不好
我一向強調,我支持民眾對嚴重違規惡性違規等嚴重影響交通車流的檢舉,但是對於檢舉人的無差別檢舉炫耀式檢舉情緒性檢舉微違規檢舉報復性檢舉選擇性檢舉,以這種心態作為出發點我不認同
所以之前在其他樓討論檢舉時,好幾位網友惱羞得跳腳:為什麼檢舉不能有個人情緒、為什麼不能炫耀、為什麼不能無差別....無限個表面正義、選擇性正義、冠冕堂皇的理由

反正深夜微違規免罰就免罰了,並不是所有違規在深夜一概免罰,既然被歸類為微違規,自然會有一個微違規的判斷標準,當然還是保有執法者的自由心證空間
除非有預測未來的超能力,否則不用事事活在自我想像的恐懼之中,不必庸人自擾之,況且出門在外開車、騎車、行走等所有交通方式本來就是要多注意點,要有防禦駕駛的觀念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哦?原來我講的就叫做...(恕刪)


哈哈
問大師您總是重複說
交通違規要以警察勸導為主,
民眾不給警察勸導機會就直接拍照檢舉,就是民眾在浮濫檢舉 ,
有沒有講過,你心理最清楚 ,
大師整天練的民眾都在浮濫檢舉呀

cs057 wrote:
哈哈
問大師您沒有說過
交通違規警察以勸導為主
民眾不給警察勸導機會就直接拍照檢舉,就是浮濫檢舉 ,有沒有講過,
你心理最清楚 就是大師整天練的浮濫檢舉不是嗎

這就是我之前說過的,明明就是微違規而已,可以報警到現場勸導驅離即可,違規車被驅離後事情就解決了,如果驅離之後又再有違規就再報警,反正警察一直被這樣叫來一定會也會想處理當下的情形
檢舉人不選擇可立即解決的方式,偏偏不報警再偷偷拍照送檢舉件,然後再責怪警察不作為.......
究竟檢舉的出發點是甚麼?檢舉的目的是要違規車離開,還是只想對違規車靜悄悄地檢舉?不知道檢舉人一般心態傾向哪種?
如果是屬於微違規,未造成嚴重車流堵塞嚴重影響交通事實的,本來就不用無差別件件送檢舉,明知被打槍機率大還硬送件,徒增警務作業負擔
這就好像大型醫療場所的急診,有些人只是指甲破皮也衝去掛急診,被道德勸說不要浪費醫療資源,惱羞還怪大家不尊重他的醫療使用權
針對浪費醫療資源的患者也開始有懲罰性的收費,以及相關的就醫規定
所以針對浪費作業資源的浮濫檢舉應該也要有相對應的懲罰手段來管理規範才對
回歸主題,深夜微違規免罰政策,我個人贊成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這就是我之前說過的...(恕刪)


真的不用理牠...
他專門扭曲人的意思
然後自以為的說出來
Sammama wrote:
真的不用理牠...他...(恕刪)


扭曲魔人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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