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您有爭取的權利
...(恕刪)
不要砲我,你要砲我樓上的才對。
是他說你妨礙別人的權益。
8924132 wrote:
您被媒體訓練成"見樹不見林"了
酒駕發生事故,騎機車的遠遠超過開車的
tansywen wrote:
你是指件數還是比例?
通常會舉這樣的例子都是用件數來算的,
遇到重機時就要改為用比例了;
pabo0113 wrote:
以追求自由之名行妨礙他人權利之實...
Allison Wu wrote:
無法苟同"重型機車禁止上國道",歡迎你們"直上國道並癱瘓國道"或"公投"皆可
8924132 wrote:
為了爭取不強制兩段轉
就可以不遵守路口凈空原則?
8924132 wrote:
會被動用強制力
是因為他在那兩段轉
還是不聽從交通警察指揮?
wetty wrote:
路口淨空? 沒問題!
如果待轉區停滿了, 機車就停留在(原行車道)停止線之後, 不要進入路口
後面的汽車,即使要直行,也請自己變換車道、或排隊再等下一段燈號
wetty wrote: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原本是合法的駕駛行為,因警察的指揮,才變違規
那,警察介入指揮,是否有其必要性?就值得討論
若當時交通狀況,無指揮、疏導之必要,就是警察藉故整人而己
中山分局搞事的那次,只有小貓兩三隻來待轉,也沒有因待轉(未路口淨空)造成交通阻塞
把合法待轉的騎士攔下來,開他不服指揮,就是藉故整人
8924132 wrote:
聽說改成這樣可以降低事故率喔
8924132 wrote:小弟在日本這種路口要右轉擋整排直行的
都沒聽過喇叭聲呢
8924132 wrote:
在台灣開車右轉先靠右
就立刻
後面機車叭不停
個個總是森七七
還有人騎到小弟旁邊勸小弟別再這麼做呢
8924132 wrote:
小弟看網路上流傳的影片
警察說了N次往前
人家全都當耳邊風
不打勤不打懶
專打甚麼呢?
wetty wrote:
智商跟董建一差不多的人, 都相信藍藍路好棒棒
wetty wrote:
我也希望台灣人能有這種水準
wetty wrote:
我想, 應該是你切車道的方式有問題
wetty wrote:
前面說過了,
警方介入指揮, 是真的有需要疏導時, 才有合理性
例如, 待轉區塞滿了, 後來的機車卡在路口,
這種開他未路口淨空、不服指揮, 都說得過去
拿依法待轉, 未造成塞車的騎士開單, 是警察理虧
你的「不打勤不打懶」,只不過更證明警方濫權、傲慢心態而己
8924132 wrote:
那IQ是多少呢?
8924132 wrote:
大概等您教懂他們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吧
8924132 wrote:
小弟把門關著停好好的
(右轉先靠右,錯了嗎?)
跟切車道有甚麼關係?
8924132 wrote:
大庭廣眾之下讓警察沒面子
還在那跳針"理由呢?",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