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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是我的觀念有問題嗎?

8924132 wrote:
小弟只知道人家繳了31200...(恕刪)

柯p跟連的選戰本來就與我無關,
可你拿柯p訪談內容來反駁,連我在講甚麼都搞不清楚,風馬牛不相及的訪談,我當然得回應。

用路人的速度本來就是自己要知道的,不能丟一句"連速度都不知道連車都不用開了,如此敷衍。
內車道在不超車外,允許最高速限的單一速度行駛,所以最高速度就格外重要。
但中線車道80-110的可以行駛,行車速度要落在這個區間更加容易。

過去我早就提過囉~跟上車流是最基本的方式,連跟不上車流自當離開內車道。

但堵塞同車道,就要看用路人自己的車速差異了。這是前後車的比較。
不然,你可以提供實際開110的車速的堵塞內車道的罰單來啊~
別拿真正龜車的罰單來說嘴嘿。
(不過,你們已經認定主管機關不依法行政了,要你們拿出這樣的罰單是不可能的,要你們拿出來,簡直是難為你們了!)


你的人品怎樣我不知道。
但從你為了攻擊他人而去翻他人的問答過程來講,素養就已經不是你自誇的樣子了。

我提柯p的事跟主題無關,雖然你答非所問。

貼易經也跟超車道無關啊~你貼的次數應該不少吧~

看到小賢子 wrote:
柯p跟連的選戰本來就與我無關,
可你拿柯p訪談內容來反駁,連我在講甚麼都搞不清楚,風馬牛不相及的訪談,我當然得回應。

柯P那篇說的"微型貸款"
跟您說的"微型保險"您不覺得很像?

看到小賢子 wrote:
用路人的速度本來就是自己要知道的,不能丟一句"連速度都不知道連車都不用開了,如此敷衍。
內車道在不超車外,允許最高速限的單一速度行駛,所以最高速度就格外重要。
但中線車道80-110的可以行駛,行車速度要落在這個區間更加容易。

過去我早就提過囉~跟上車流是最基本的方式,連跟不上車流自當離開內車道。

小弟說的是相對速度的快慢
您說的是絕對速度的高低

無法判斷相對速度的快慢
究竟還適不適合開車?

跟上前車可是造成塞車的原因之一啊


最好的是永遠追不上前車
每個人都能用自己理想的速度前進
才不會塞車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但堵塞同車道,就要看用路人自己的車速差異了。這是前後車的比較。
不然,你可以提供實際開110的車速的堵塞內車道的罰單來啊~
別拿真正龜車的罰單來說嘴嘿。
(不過,你們已經認定主管機關不依法行政了,要你們拿出這樣的罰單是不可能的,要你們拿出來,簡直是難為你們了!)

內側車道"應"為超車道

關鍵在於怎麼會把"應"這種有強制性、必要性、義務性的字
解釋得只剩下"建議"

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確保內側車道暢通,本局並持續加強宣導用路人,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原車道,儘量勿占用內側車道行駛。

(本來"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就是更好的方法
要解釋成這比較糟糕,也是難為您了)

都有110的話,小弟要怎麼嘴呢?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的人品怎樣我不知道。
但從你為了攻擊他人而去翻他人的問答過程來講,素養就已經不是你自誇的樣子了。

我提柯p的事跟主題無關,雖然你答非所問。

貼易經也跟超車道無關啊~你貼的次數應該不少吧~

小弟攻擊您甚麼了?
只是貼出您過去的言論
就讓您很受傷了?

柯P那段您如果看懂了
我們應該就玩不下去
就是您看不懂才會繼續在這嘛

小弟覺得很貼切啊
不能發表自己的言論?


上九,亢龍有悔。

《象》曰: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高傲的龍,會有悔恨。

亢原指頸部或咽喉,後引申為高的意思,今言「高亢」即為此義。亢龍,意指居高位的龍,此有高傲之意。過猶不及,五位是飛龍在天,已至尊位。上位則過高,反而有危險。《文言》「貴而无位,高而无民」,意指上九雖高貴但無權位,且無人民之擁戴,以此而動,必有悔恨



用九,見群龍无首,吉。

《象》曰: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用九」為乾卦六爻皆變,也就是筮得「乾之坤」,則以「用九」為占斷。

六爻皆變,為六龍(群龍)無首之象。
乾龍為純陽之物,最忌剛上加剛,以適變、中庸為宜,若在物首則反而過亢
因此群龍而無一龍可為首,無首則吉。
8924132 wrote:
柯P那篇說的'微型...(恕刪)

你打了這麽多,
究竟有沒有"內側車道實際開在速度110時被取締的罰單?"
如果沒有,
你打了一堆,講的跟廢話又有何不同?
規則跟法律講的是兩種不同用路方式,
法官也證明過囉~不堵塞,最高速限,小型車是允許走內側車道,這個,跟法律是沒關係。
說過數次了,
有安全車距未駛離,"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才有法則,最高速限如何堵塞?看清楚,是堵塞才有法則問題。
沒罰則只好建議。
但行駛內側車道三個要素是缺一不可。

法律的原則與規則的例外,你硬要兩個放在一起講,難怪你只會把內車道當超車道,其他就沒在看。
你媽要你買雞蛋,沒雞蛋就買鴨蛋。兩個擇一。
最終你只會買到一種蛋而已。
難道你要說非雞蛋不買嗎?

你的古文跟超車道有關係嗎?
不也是跟主題無關的廢話。

你貼的就是前車煞車引發的一連串蝴蝶效應。
若沒記錯,這個主要是推廣自動煞車相關的影片而已。

貼一堆圖,最後只得到的,就是龜速車的佔用而已。

我是沒這麼閒啦~還去搜尋對方的過往的問題,拿一個早期01的問題能證明甚麼?




kilio11 wrote:
半年前調到宜蘭後經...(恕刪)


如果你常遇到內側車道有積水,你大概就不會喜歡開內側了,一個不小心就GG了。

雖然你沒啥錯,但我建議還是開中間車道吧!!內側清空,讓有需到的人去開(其他人要超速是他家的事情,或許有人真的趕時間)。

同樣的一個男人,
在家時,他的角色,是妻子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
在職場,他的角色可能是主管或員工。
甚麼位置擔任甚麼角色而已。
但都是指同一個男人。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打了這麽多,
究竟有沒有"內側車道實際開在速度110時被取締的罰單?"
如果沒有,
你打了一堆,講的跟廢話又有何不同?

問題不就是出在沒有嗎?
有些話只能說給想聽的人聽
裝睡的永遠也叫不醒
這道理小弟明白的

看到小賢子 wrote:
規則跟法律講的是兩種不同用路方式,
法官也證明過囉~不堵塞,最高速限,小型車是允許走內側車道,這個,跟法律是沒關係。
說過數次了,
有安全車距未駛離,"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才有法則,最高速限如何堵塞?看清楚,是堵塞才有法則問題。
沒罰則只好建議。
但行駛內側車道三個要素是缺一不可。

命令就可以更改法律?
這法律觀太先進了
超英趕美啊!

您說的是舊的命令喔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最高速就不算堵塞,為什麼要改成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看到小賢子 wrote:
法律的原則與規則的例外,你硬要兩個放在一起講,難怪你只會把內車道當超車道,其他就沒在看。
你媽要你買雞蛋,沒雞蛋就買鴨蛋。兩個擇一。
最終你只會買到一種蛋而已。
難道你要說非雞蛋不買嗎?

兩個硬是互相衝突的東西
偏偏要擺在一起
理所當然就是"互婊"

義務的合理性,決定權利的合理性

當超車道時,義務是"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當快車道時,義務是"慢車靠右"
不可能發生這種狀況


兩個合在一起,稱為"畫虎不成反類犬"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的古文跟超車道有關係嗎?
不也是跟主題無關的廢話。

您看不懂就直接說嘛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貼的就是前車煞車引發的一連串蝴蝶效應。
若沒記錯,這個主要是推廣自動煞車相關的影片而已。

是"車輛密度到達道路臨界點,不需要任何瓶頸,就會發生堵塞"
需要在找原始論文出來?
(小弟是覺得沒必要啦,反正您也不在意)

看到小賢子 wrote:
貼一堆圖,最後只得到的,就是龜速車的佔用而已。

是啊!
您還無法阻止人家進來呢
多麼蒼白無力的"快車道"

看到小賢子 wrote:
我是沒這麼閒啦~還去搜尋對方的過往的問題,拿一個早期01的問題能證明甚麼?

去年就是"早期"了啊?
不能證明甚麼,那您在意甚麼呢?

看到小賢子 wrote:
同樣的一個男人,
在家時,他的角色,是妻子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
在職場,他的角色可能是主管或員工。
甚麼位置擔任甚麼角色而已。
但都是指同一個男人。

當一個男人腳踏兩條船時
偏偏兩個都是"醋罈子"
小弟只看到兩面不討好
裡外不是人
8924132 wrote:
問題不就是出在沒有...(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根本不是甚麼命令更改法律。
只是由你們的認知,才會變成更改的效果。
你們的認知跟法官是由出入的喔~
當然,你們會習慣的說,沒依法行政。

至於是不是互婊,也只是你們的片面之詞。
你們認為互婊,那去反應去請立委修法啊~
法律的後門被鑽,不去檢討法律卻檢討用路人,怪哉。

拿學術論文說嘴?
你知道論文都是參考很多資訊後,再添加作者的想法產生的嗎?
論文有法律上或是命令上的根據嗎?
若沒有,拿論文當說嘴?還是習慣拿易經貼文慣了,也順便拿論文當你的法律依據?

搜尋我的記錄並不是在不在意的問題,而是在於你用來攻擊的問題跟本樓主題無關啊,就跟你習慣貼易經,也跟主題無關啊~



習慣當複製人貼貼文,貼貼易經也無妨,多貼一點。

用路就是這麼回事,只要不是專用道,擇一使用又如何?

還是一句話,最高速限的真實速度堵塞內車道的罰單一拿出來,你的互婊問題不就沒了?



看到小賢子 wrote:
同樣的一個男人,
在家時,他的角色,是妻子的丈夫,是孩子的爸爸。
在職場,他的角色可能是主管或員工。
甚麼位置擔任甚麼角色而已。
但都是指同一個男人。


但你拿男人去懷孕喔
katana057 wrote:
但你拿男人去懷孕喔...(恕刪)

你是用身體上的那一隻眼看到懷孕的字眼?
kilio11 wrote:
半年前調到宜蘭後經常...(恕刪)


很奇怪,台灣人真的很沒團隊精神,跟上車流都做不到

連最守法的日本人,在高速路上,當車流高於法定時速時,大家都一起超速,

當你的車速跟不上車流時,為何不考慮開快一點,你這樣總有一天會被追撞,

到底是被超速罰款好,還是被撞好,怎會有一堆人賭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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