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不是,但看過立法程序與技術的規則,
就是我說的那樣。
你說?
你跟H神的程度誰會相信
你問過立法者的立法原意嗎?
33-2是葉宜津擔任交通召委時通過的
不如你幫大家問問
katana057 wrote:
前面自己看看你多少漏洞,
全文總主義是啥東東啊,
等你出書喔~
你以前還自己說 超車 = 超越 耶,
超車規範居然不能管你認知裡的超車耶,
法理中,變換車道超越前車 ≠ 超車好嗎...
你的漏洞更是不可數
全文總主義就是該部法規的立法目的
我何時說過 超車 = 超越
我只說過超車 = 超越前車
法規根本沒細分超車和超越
我認知的超車依不同路段有三種 變換車道超越前車只是其一
你說的超車規範依你的一文一主義就是指雙車道路段
不過你程度太差根本看不懂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