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_VGA wrote:晚上在高速高路上遇到非常非常惡劣的人小弟行駛105公里..(恕刪) 我一高定速GPS 108,二高GPS 118,都偶爾要讓車了超車的時候也常常瞬間加速到140高速公路就是要快的快,慢的慢,不要卡來卡去這樣才會順當然如果遇到一路開遠光燈或是刷車頭的就不在此限啦
pleaseme wrote:點我此影片供樓主參考...(恕刪) 在影片中1分08左右,我看車主也沒有對前方黑車閃大燈,黑車就自動讓出超車道.看了德國的用車環境,真是羨慕!台灣要何時才能達到此種境界?!
LUKE_VGA wrote:晚上在高速高路上遇到...(恕刪) 如果你的頭像是你的車,代表你收入也不差,相信也出過不少次國,難道就不能體認內側是超車道嗎?歐洲還規定只能從左邊超車,台灣也規定左邊內側是超車道,廣義來說台灣也是只能從左邊超車的,只是從來沒被徹底執行過,你這樣做依法等於堵住整條路,是"非常沒道德"的作為。至於別人是否超速那是警察該管的,你不是警察你也不知道他有無違法,你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擋住在超車道人家的去路,你只是在找麻煩讓自己被砲而已,我後面有車無論我是不是在最內側,除了塞車以外我都會讓他們先走,只要他們合法的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這種過度自以為是的態度,只會讓你還有你的家人陷入危險中。
xingbing_lucifer wrote:所以依照閣下的意思,...(恕刪) 你整篇文我看得很清楚,我就是要砲你!!如果開140 被警察攔下吃上公共危險罪那是天經地義!因為警察是執法人員。你若看不爽可以去檢舉!! 但認為別人開到140就要在前面檔車我認為不妥,這樣和那個開VOLVO的抄到前車前面急煞的車主心態有何不同?
cocopeanut wrote:你整篇文我看得很清楚...(恕刪) 這個部份倒是真的,我的確要反省一下為了一個違法的人以違法的方式去處理對方,的確是私刑加上無理砲的好....我自肛先情緒化發言導致捍衛錯誤的觀念,請大家不要模仿,用正確的觀念開車才是對的。不過我的確有追過一台超速LANCER然後故意擋在人家前面,只因為他從我車頭前方幾公分削過去...........反省中.....................
小火禪師 wrote:不是說速度多少都一樣...(恕刪) 上面有某樓的提到最新的交通規則法令中"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要是當時車不多,且速限真的是100,開105也不算慢,發文樓主根本沒違規的問題,而且如果當時外側的車也都只是開90~100,105開超車道也是還好而以,到是一直在強調超車道的就只是自認自己正確不去看一看交通規則法令,和自我感覺良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