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08463 wrote:
要喊路權時,先看字自己犯多少錯
機車不是一般的超速,那是危險駕駛)
法律是需要舉證的!
轉彎車轉彎是明確的!
但是無法舉證直行車行車達到危險駕駛的部分!
所以是這部分有問題, 如果剛好有測速照相拍到 那結果絕對是不一樣!
左轉車可以嘗試學術單位鑑定, 在那個地形與影片的時間疊合看看能不能取得鑑證單位的報告
結果會不一樣!
gungunM wrote:
各位認為我對直行車路權無限上綱...
各位也不是把超速的過錯無限上綱了嗎??
甚至也把"不珍惜性命"加罪於騎士了~
對汽車:視野不佳,你不要超速就沒事了!
對重機:視野不佳,你不要左轉就沒事了!
但結果還是出事了:
無論車種皆適用!
回到左轉貨車...
我真的不會這樣就左轉...
視野差...看不深看不遠...
我肯定會在路口停下...
至少讓我能在一個視野最好的地點觀察...
轉了如真的像貨車被撞...
鼻子摸摸等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