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ryu wrote:
1.
汽車失控也會撇到其他車道
2.
重車撇過來
你真的敢輾過去再說
而且這種狀態下
鄉民不會怪你的
會怪你的只有家屬
3.
重車沒有外力情況下
沒有你想像中這麼容易撇
相較之下
聯結車 大貨車比較會撇
而且每次撇都是死一堆
就算開車的掃到也無一倖免
與其這麼害怕
還不如
保險多買一些 或 躲家裡吧
從頭到尾我也沒強調是汽車還是重機,既然法律規定重機 = 汽車,那我就當作汽車來看待
且,我也強調撇過來的不一定是4輪的,也有可能是兩輪的,10輪的我都碰過了
兩輪的大概一樣吧,必須輾的我還是會輾,又不是沒在高速公路輾過狗
鄉民怪我?我又不會痛,頂多網頁一關我就看不到了XD
家屬怪我?與我何干?我只要理正就好,
如果人被輾到,我也只是去上三炷香談後續事宜,躺在棺材的不要是我就OK
擔心的是大型重機如果在國道上出了意外
牽扯到自身的權益
有可能要背上過失傷害或致人於死的刑責
但是現行法規就是這樣
刑法14條過失之名詞解釋
有興趣的自己去翻一下囉
有一條判例是這樣的 大約內容為
74台上 4219(信賴原則)
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
同時為必要之注意 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
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
而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 若屬已可預見 且依法律 習慣 法理 及日常生活經驗
應有注意之義務者 仍該有一定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總結就是說
如果有違規事實明顯導致可預見危險之發生
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結果時
不得以信賴他方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 以免除自己方的責任
交通工具是無辜的
只有"人" 才會犯錯
既然政策已經決定了 希望大家以後在國道上
能夠互相尊重 禮讓 並遵守交通規則
kaiend wrote:
保持安全距離指的是"...(恕刪)
你會希望今天噴過來的是機車、汽車還是大貨車?
我會希望是機車。雖然可能撞死人,但至少我保命的機會比較大。
如果今天是一台汽車噴過來,可能連我自己的命都要賠上去。
更別說噴過來的是大貨車.......................。
不過我真的很好奇,為什麼大家都認為機車騎上高速公路一定會摔?
我不會把二輪騎上高速公路
最近各版都在吵這個
我只能說,到時開放後,摔死一個少一個
那些被二輪自摔被噴到的四輪無辜的冠上過失傷害或致死的,就真的很衰了
到時我看到二輪的在高速公路上,我只想閃遠遠的,因為二輪的機動性高,就表示他想幹嗎就幹嗎
你四輪的閃的過他嗎
另外一點,開車的自撞分隔島或自殺行為最少有汽車保護
但是二輪的拿肉在保護你的愛車,我想我不會拿我的生命這樣搞
車在怎麼亂開,被撞或撞人,真的至少有鐵在保護你
但是重機,自已想想車禍的時後,你能安全的躲過路上的一推鐵嗎
防摔衣或許有用,但是也只是防止在地上移動所產生的擦傷
但是身邊的每一個物体都比你大幾倍,內傷也是難免的
只能說,我比較想看到時開放後,新聞每天應該都會報導四輪和二輪在國道上演的鬥爭
另外就是真的看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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