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里斯帝 wrote:
. 可以就是可以,只是希望儘量不要(不要去擋到超速者的車)。(恕刪)
這點看來妳真的超可悲...
又有超速車的問題了


明明只有 是否佔用的問題。
又關別人?
請問超速車拿槍逼你佔用嗎?
不要笑死人。
高公局可沒有括號(不要去擋超速車)!
可悲哦...
首先你要先搞清楚我一直都沒說你們不合法哦!
我一直都是說佔用超車道是自私。
已知超車完回中線,
可以讓交通順暢,使自己及他人安全!
所以反推佔用超車道者就是:
使交通不順暢,使他人危險提高。
不自私嗎?
自私到爆!
不顧他人安全,不顧車流順暢,把馬路當自家的?
所以為何高公局還要補:請盡量不要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