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被撞又被告!!!無言.......!! (結案:無罪)

完全沒煞車 自殺式撞擊.............................................怎沒死 太可惜了
廢話一卡車 wrote:
劉奕兒612 wrote:
車禍信賴保護原則
在交通事件上,法院有一個相當著名的判例在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19號認為:「汽車駕駛人雖可以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然因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因此,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即不可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的責任」。



現在109年,去引用一個35年前的判例,時空民情的不同個人認為並不適當。

尤其紅色部分,不知道當時的案例是如何使得法官這樣認為,現在看來,照紅字部分行使,交通法規可以廢除,

因為為了避免發生事故,要閃避違規方,變成違規最大!

法律要隨時空更動。 希望多一些有擔當的法官建立新判例。
16萬喊到759萬

他當檢察官 法官 都是白痴嗎?

車禍賠償 是可以這樣漫天喊價的喔
追中紀錄一下~~樓主你要撐住!!
125475368 wrote:
16萬喊到759萬他(恕刪)


車禍只要受傷不重也沒有死的話,
基本上就是難得的賺錢的機會,
前提是你沒有重大違規,
現在路上車禍蟑螂多,
錢難賺,
呵呵
作筆錄時記得要錄音(警察不給拍照)

當初我騎車在停等區被後車追撞,理論上應該是後車要賠我,結果後車不知道動用甚麼關係警方的報告變成“綠燈要右轉沒注意後方來車”???
可是我記憶作筆錄時是說我在“停紅燈”車輛並沒有移動

所以
作筆錄時記得要錄音
作筆錄時記得要錄音
作筆錄時記得要錄音
famas2200 wrote:
車禍只要受傷不重也沒(恕刪)


調解會有紀錄 申請給法官看

法官的心證就知道該怎麼判了


我有朋友是律師,他說法官大多很討厭這種車禍蟑螂


真的有損害賠償的案件 索賠金額不會三級跳,加50%甚至100%給法官判賠就很誇張了

超過40倍? 無疑是車禍蟑螂

他在調解會提供的證據 跟出庭後是一樣的,看他怎麼自圓其說 當時計算是16萬,後來上法院變成759萬,精神賠償只佔其中的100萬 失能 工作減損的工資 ,如何從16萬計算到659萬
懶得爬文,若已有人提出相同觀點請見諒⋯

小弟仔細看了影片
深覺那機車騎士是否事發當時根本是打瞌睡?或是身體有不舒服而分心了?
看影片2,那騎機車的姿勢非常不合常理,且由影片3來看,似乎到撞上根本沒煞車(煞車燈沒亮)⋯
如果影片檔可以放慢放大檢視,應該會更清楚。
kyb1974 wrote:
作筆錄時記得要錄音(...(恕刪)


你做筆錄時,在簽名前沒看警察怎麼寫的嗎?
lover7952 wrote:
之後約等了3個禮拜收到了律師電話, 告知我判決已經出來是"無罪", 當下心情真的是好到爆炸, 應為這官司打了3年終於結束了, 卸下一股無形的壓力輕鬆許多, 當然也感謝各位的回覆, 此篇就在這結束吧!!


超讚

這樓追超久,是好結局,實在太好了

把樓主頂上去,好像沒有多少人發現
  • 5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