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可以推斷出是在哪邊
只能說.......
一切都是命


andy14022025 wrote:
都已經違規在先了還指責路人
真是天大的笑話
狗仔puppy wrote:
如果今天撞到行人的是汽車
那是不是又要引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條款
bee2bee2 wrote:
但是慢的話造成的傷害會比較小

andy14022025 wrote:
但我是想表達 如果有照速限行駛
我相信絕對不會到一死一重傷這麼嚴重的
ballcat wrote:
錯 , 站在路上 , 子彈會從肚子前面劃過 , 有前例歐~

